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所管理的公交车车内部分出租给乙方使用安装车载液晶广告机(简称广告机),在合同期内乙方独自享有车内广告经营发布权。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公交车符合国家对公交车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公交车的站点、路线、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公交车位于市(县、市)。
2、出租公交车为公交车,共计辆公交车。
3、该公交车现有设施、设备情况及公交车车牌号,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折机数量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车辆有效行驶证、车辆行驶路线图、车牌号图片等文件,乙方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路线公交车租赁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公交车仅作为广告投放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如期折机。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路线公交车线路每年租金为元(大写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首付甲方租金元(大写元整),半年后支付甲方租金元(大写元整);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广告机使用及相关事项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公交车车辆正常行驶路线。除广告机外该公交车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甲方公交车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向甲方提出广告机需安装或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广告机安装或维修时间安排,甲方全力配合给予乙方广告机安装位置、供电线路。(注:广告机供电接入公交车点火线,广告机音响输出接入公交车喇叭。广告机安装以吸顶固定公交车位置,不影响公交车乘客上下车。)
4、乙方更换广告机CF卡或者对机器升级,甲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不可对乙方阻扰。
5、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本线路公交车车辆内安装广告机区域。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本线公交车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6、甲方需保证合同公交车行驶路线中广告机正常播放,驾驶员不可对广告机进行断电、断声音、私自更改供电、拆卸广告机、故意损坏等行为,否则乙方有权扣租赁款至元/辆。
7、甲方需爱惜乙方广告机设备,驾驶员、乘客不可对广告机损坏,损坏的广告机甲方照价赔偿元/台给乙方,甲方向乙方付广告机安装费用元/辆。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符合广告机正常播放的条件,严重影响广告机正常播放。
(2)甲方未尽车辆维护义务,电池及发动机性能不良严重影响广告机正常播放。
3、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权;
(1)播放节目、广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行违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公交车车内结构。
(3)损坏承租区域,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拖欠租款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本公交路线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本路公交车所有车辆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合同内公交车的,应该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因本路线公交车权属瑕疵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车内结构或损坏车辆;
(2)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车辆进行违法活动的;
(3)拖欠租赁金累计个月以上的。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更改已租赁的公交车,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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