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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承包合同

2020-01-16 来源:爱go旅游网

  甲 方:

  乙方(承包人):

  公司为了拓展发展空间,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调动各方积极性,本着平等、诚信和互惠原则,采用公司内部承包的经营方式,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价款

  公司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额:

  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 元

  二、承包方式

  1、公司同意承包人组建项目部。授权委派承包人 同志为本项目部责任人和承包人,全面负责本项目部承包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实行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承包有效期:自签订本协议书开始至本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保修期结束为止。

  三、工程结算及工程款的拨付

  本协议书合同价款调整方式及金额与本工程最终实际决算款调整方式和金额一致。

  1、项目管理费的约定

  公司向承包人收取管理费为工程总造价的 %

  2、工程进度款拨付

  承包期间承包人按工程进度收取建设方的工程款,必须遵守公司财务制度转入公司账户,先向公司按进度款金额支付税金后再取发票;进度款到公司账户后,由公司扣除承包人应付公司的费用后,一次性将进度款余额划转给承包人;

  3、税费及其他费用

  该项目的税金和其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凡是须由公司负责交缴的税费、工程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承包人全额支付,公司不予垫付资金。

  4、各项税费的收取方法

  (1)税费:按国家、地方税务规定须缴的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及工程所在地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由挂靠人自行缴纳,项目所在地政府对税率另有规定的,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执行;

  (2)管理费:按承包人每次所需发票%收取;

  (3)设计费、预算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按实际发生收取。

  5、承包人应向公司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及收取返还约定:

  (1)承包保证金:按合同金额 %收取,在第一笔工程款到账后代扣,合同终止后返还。

  (2)发票保证金(承包方不提供发票):按每次支付承包工程款 %收取,在每次支付承包工程款时代扣。

  四、公司责任和义务

  1、公司向承包人提供本工程招投标所需要的公司资质。公关、设计、报价、投标、标书制作、差旅和通信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公司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 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协助乙方与建设単位签署工程承包合同及开具工程发票。

  3、工程期间的监督与管理

  公司向承包人书面提供: 施工现场暂设搭建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承包人须严格参照执行。

  公司提供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工作服样式, 服装购置费由承包人承担;

  公司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建设方和公司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量、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 公司有权取消本协议, 终止承包人继续对本工程的承包施工等所有工作。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4、合同和档案的管理与保存

  承包期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将本工程所涉及的各种合同、 图纸、 内业档案资料等原件交由甲方备案保存, 工程结束之后承包人将决算书原价交于公司, 以备税务局査验。

  5、 承包人完成上述各项工作需要携带公司证照和印章, 公司派专人陪同, 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通信费和办公费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五、承包人责任和义务

  1、施工规范

  承包人有义务在工程承包间以及工程维修期间自觉维护公司的企业信誉,承包人向公司承诺履行本工程施工合同中与公司有关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全部责任。 因任何原因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 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和赔偿;

  承包人承诺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定,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 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制定实施保证措施;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施工、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2、 施工材料使用与供应

  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所有材料的釆购供应,承包人釆购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建设方、设计、公司、及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按公司和建设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不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 否则以一罚十。

  3、施工人员管理

  承包人承包期间, 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管理规定和有关综合治理的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 所聘员工要三证齐全, 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 要把所聘员工的有效证件及资料复印件报送公司一份备査。

  4、 承包人应积极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工资和保险等事宜。如违反国家关于农民工工资等规定时, 公司有权要求其改正或停工;

  5、 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必须按照辽宁省建设厅和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辽建发[20xx] 30号)、辽宁省建设厅颁发 《关于印发 <辽宁省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建发[20xx]31号)的规定,在指定的辽宁友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时办理 《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

  名称: 辽宁友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0号、新财富大厦1908房间

  电话: 024-25639122、 024-25636065

  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 按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6、承包人经营期问对外的各种文件、工程量清単报价电子版、施工中的变更单复印件、签证单复印件、合同、协议等必须送公司备案和监督检査;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转给第三方;不准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和挂靠等情况;避免出现资金风险和安全风险;承包人须承诺:不私刻工资等公司印签,否则接受工程造价20%的处罚,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承包人因工程转包、 分包和其他违反与建设単位约定的行为, 造成的经济处罚和相关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检査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有关管理规定, 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査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査,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承包人不得要求施工场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此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重大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公司, 同时有责任及义务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关的事故责任以及发生的费用。

  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 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七、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保修的相关规定, 对交付施工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的项目内容及范围: 同本工程施工合同 。

  质量保修期:同本工程施工合同。

  质量保修责任: 同本工程施工合同 。

  质量保修金: 由承办人承担相应的保修费用 。

  八、协议终止

  1、 承包人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一项约定时, 公司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2、 本协议终止后, 如有尚未完成的工程,承包人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继续完成工作,在此期间和以后承包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承接各种工作, 承包人对其所有施工的工程负有法律规定责任。

  九、违约责任

  1、 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时, 公司有权根据情节向承包方追索10000-20xx00元的赔偿;

  2、承包人因下列原因

  (1)施工安全、质量、工期、财务、材料款和人工费等原因;

  (2)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3) 或者其他行为。

  与任何第三方产生纠纷时,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如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有权向承包人追偿或提起诉讼。

  十、有关约定

  1、 公司为了更准确详实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对承包人所做的项日进行全过程(安全、质量、工期、材料款、人工费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需驻监管人员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并应无条件的接 受公司针对施工现场检查处罚细则;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并应无条件的接受公司针对施工现场检査处罚细则。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同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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