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向乙方出租,乙方向甲方承租拥有的房屋各自享有和承担的权力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面积、质量、状况及用途
1、甲方将合法拥有产权的位于 商业用房(以下简称租赁房屋)租赁给乙方从事正常的商业经营。
2、租赁房屋面积约 平方米左右。
3、甲方将租赁房屋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4、租赁房屋的用途:商业用房。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约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费用、交纳期限
年度租赁费用以及交纳期限如下:
1、年度租赁含税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租金每五年递增6.5%。
2、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方式,具体如下:
第一期为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整。
第二期为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整。
自 年 月 日起为一年一付,人民币 元整。
3、签约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合同正式启用时作为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
第四条 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将租赁房屋交付与乙方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房屋交付乙方时,其出租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甲方保证对租赁房屋享有完整、独立、合法的所有权,没有其他共有人。
2、乙方在承租房屋期间,在于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遇到困难时,甲方有义务给予积极帮助。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七日内将房屋、相关图纸及相关设施交与乙方。
4、甲方应对租赁房屋的质量负责,但因乙方装修或使用维护不当引起的除外。甲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乙方合理的经营通道的畅通,并保证乙方的水、电的正常供给,甲方保证提供乙方40千瓦的用电量。
5、有关乙方租赁房屋所需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事宜甲方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交纳租赁费用,并向有关部门按实际发生数额交纳水电费及相关经营费用。乙方逾期支付租赁费用,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赁费用总额的 ‰。
2、乙方在不破坏房型结构的前提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对商铺进行部分改造和装修。
3、乙方在租赁期内经营活动及相关行为应符合当地政府法律法规要求,并不得影响周边住户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负责所租商铺的门前三包,并有责任接收和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工作。
5、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商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在合同期满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如不再续租,乙方在不破坏装修的情况下完整的交付给甲方(门进系统和锁除外)。
6、乙方不得将所承租部分或全部转租。
7、双方公用后院的停车场。
第五条 终止合同
1、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而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1)不能提供租赁房屋,导致本租赁行为无法进行的。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水、电的正常供给(用电量为40千瓦)。
2、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而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1)拖欠租金累计达一个月的;
(2)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
(3)损坏租赁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租赁房屋结构的。
3、在行使上述合同解约时,自守约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对方之日起,
4、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行终止。若遇政府拆迁行为,则甲方按照政府部门对乙方的装修部分的装修赔偿标准,并在政府支付赔偿金的同时,支付乙方赔偿金。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租赁期满后,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或租赁期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全部搬出租赁房屋及占用的场地,并将租赁房屋按本合同约定装修后正常使用中的现状交与甲方(属甲方的设备除外)。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 乙方执贰份。
5、本合同以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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