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到《关于落实八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后,局党组统一思想认识,立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并对照八项规定内容,查找不足。同时,制定四项措施,认真整改,切实在党风廉政建设、车辆管理及财务管理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积极宣传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并在局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改进作风,凝聚力量,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在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上带好头、做表率。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为加强廉政意识,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务安排、表彰奖励、办公耗材等财务支出,提高我局形象,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在保持原来15项规章制度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完善。
1、 严格考勤制度。加强对机关人员出勤、请假情况的检查,每周不定期巡查不得少于2次,并及时下发督查通报。
2、严格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并按《派车单》核定耗油量制度,严禁私自出车。
3、严格控制外出学习、培训、参会。除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外,其他机构、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安排参加。
4、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对干部职工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三是提高工作效能。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强化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的内部协同作用,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成立督查考核办公室,加强对权力运作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城建重点项目、百姓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八项规定在住建部门率先落实,率先见效,着力形成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政治清明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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