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 (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现自愿将华硕牌笔记本电脑一台转让给甲方 。该笔记本主要情况如下:
电脑型号 华硕G73,BESTBUY版
Cpu:i7-940xm
显卡:AMD HD5870M,已升级至最新驱动
硬盘:640GB7200转西部数据
内存:10GB
大小:17.3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标的
该笔记本于20xx年8月购买,因双方交易电脑为二手笔记本电脑,故甲方应告知乙方电脑的真实情况。电脑验收交易完成后,甲方不得再以此为由要求乙方承担责任,并提供保修服务。 卖方: 廖一鸣(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第二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即协议签订时间
2.交货地点:本地
3.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带到甲方处
第三条 验收
1.验收时间:协议签订当面验收 2.验收方式:当面验收。甲方当面对电脑进行验机,检查是否符合乙方所述情况。若不符合,甲方有权拒绝购买,并要求乙方返还预付款。若甲方未明确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第四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价格:RMB 4000元 (大写人民币¥ 肆仟圆 )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支付方式: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预付货款20xx元,电脑交付验收合格余下的.20xx元每月的2号缴纳1000元,最迟于期末考试之前结清。
第五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约进行交易。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RMB200元,由预付货款冲抵。
2.甲方应按期收货。甲方无故拒收电脑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RMB200元,由预付货款冲抵。逾期15日仍未收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应按期付款。
5.甲方应正确告知乙方交货的地点、接货人。甲方如错误告知交货的地点、接货人,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管好标的物。乙方因自身原因致使标的物灭失、毁损而无法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200元的违约金,并返还预付款。
2.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电脑的真实情况。乙方所交电脑,经验收发现不符合约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可依双方协商重定价格;如甲方不同意,乙方应向甲方返还预付款
3.由于二手电脑属特价商品,一旦完成验收交付,甲方不得要求退换。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绵阳涪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提起补偿或赔偿。
2.合同有效期内,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甲方/签字):
卖方(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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