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人民安全与健康,根据当前异常严峻的新冠疫情防控形势,现就部分公共场所营业行为通告如下:
1.全市范围内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测体温、亮绿码和行程码、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2.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避免聚集购物。
3.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培训机构、美容养生、健身场所、浴室、足浴等有关室内密闭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
4.餐馆、公共食堂适当缩减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暂停堂食。
XX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__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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