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采购玉石达成如下条款,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共同遵守执行。
一、 乙方向甲方采购的产品如下(含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交接货物时间:
乙方向甲方采购的产品由甲方按乙方的需求进度交货,乙方需求计划应在每批供货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传真确认)通知甲方。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 ,由乙方自提,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产品损耗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产品验收方式及异议期限
产品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乙方收到货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三个月内提出
五、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的全部货款。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 %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纠纷处理方式: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应尽力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则在合同签订地进行诉讼。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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