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省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xx省府发[20xx]20号文件)和xx市公路管理局xx县(96)字第10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甲方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后,同意由 承建 工程项目。为明确双方职责,特拟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建范围:
四、核定工程质量及金额:详见“工程质量清单”。
五、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合同、施工技术规范以甲方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图纸以及甲方意图。详见“施工设计图”。乙方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六、工程数量及单价:采取按预算单价包干的方式,并在核定的工程量以内按实结算。凡涉及数量增减,乙方应填报变更设计申请,经监理人员审定认定,并经村民委员会研究,核定签字同意后方可以进入施工结束。
七、工程交付:合同签订后生效,甲方向乙方预付 的工程费。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甲方在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一次性付清清除治疗保证金外的工程款项(质量保证金为合同造价的5%)。
八、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完工。
九、安全生产:工程期间,乙方须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设置明显的施工安全标志,警告人、车辆进入施工地段,并设置专人指挥好过往车辆,确保操作工人、行人、车辆安全。乙方对生产中的工伤、死亡等事故负全部责任。
十、竣工验收:按自交发[20xx]38号文件执行。
十一、合共变更,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和违约,否则,造成损失概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待质量保证期满,结算各种费用后自动废除。
十三、其他事宜:
该工程项目必须由乙方自行组织施工,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建的工程或停止支付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在保证期内,无质量事故发生,甲方将返还乙方所有交纳的保证金;如发生质量事故,概由乙方自行修复,修复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则返回保证金。工程评为优良工程,按 奖励乙方。
十四、本合同工一式陆分,甲、乙方各持叁份。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 甲方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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