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河北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层层签订承诺书。
二、按规定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费和待遇。专职安全生管理人员应当享受企业管理岗位风险津贴,月津贴标准不低于本人月实际收入的10%。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岗位操作规程,并在生产活动中严格执行。
五、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
七、主动淘汰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率先使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
八、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及时消除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产生的重大隐患。
九、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按规定时限完成。
十、依法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申报,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改善作业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其正确使用。按国家规定安装防止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设备设施,并保证持续可靠运行;按规定组织职工定期体检,对患职业病的职工积极进行治疗。
十一、严格履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时上报安监部门备案。
十二、建立安全预警机制。按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及时治理和排除各类事故隐患。
十三、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指令和整改要求。
十四、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体系,切实做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有使用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依法申报检验,制定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下例条款规定接受处罚:
1.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30%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40%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60%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80%罚款;
(5)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身不再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的处罚;
(6)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企业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5)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3.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妨碍、拒绝事故调查等严重行为的,单位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处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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