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项目用工劳动合同书

2022-09-08 来源:爱go旅游网

  劳动者(签名):

  用人单位:四川巨鑫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劳动者: 居民身份证号: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承诺

  本合同系双方建立、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约束力,双方各自享有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并应切实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一致同意以第壹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不需提前通知对方。

  1.本合同固定期限1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终止。

  3.本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具体为: 即从 年 月 日起至本款所述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乙方在办理离职手续的过程中如有跨越合同终止日的,视为处理本合同终止后的善后事务,不视为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合同。双方合意续签的,应当在本合同所附之《劳动合同续签记录》中载明并签字盖章。

  (二)试用期限 本合同第二条所指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壹个月。试用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实际试用期自乙方到岗之日起计,若延迟则试用期截止日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需要,由甲方安排乙方在甲方行政部门从事公司专职司机及相关工作。工作地点为:本公司行政部。除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兼职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其他有报酬或无报酬的工作与业务。

  (二)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与工作职责,按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签订本劳动合同时,乙方已知悉约定工作岗位的职责。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调整,届时乙方按调整后的规定履行职责。

  (三)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身体状况、实际表现等情况,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在《岗位变更记录》中记载。

  (四)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工作岗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同意实行综合工时制。即一般情况下,执行定时工时制,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国家法定节日、假日以及紧急情况下,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乙方应服从用人部门的安排,上班仍执行定时工时制下的劳动报酬制度。

  乙方同意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不低于四川省成都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因患病、非因工负伤、私事等自身原因未完成规定工作任务或未出满全勤的,甲方有权依据相应制度扣除相应工资。

  (二)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甲方有权对岗位的工资结构作出调整,乙方工作部门或工作岗位调整的,其工资作相应调整。

  (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在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时,凡根据有关规定应当由

  甲方代扣代缴的,甲方予以代扣代缴。

  (四)甲方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惩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

  (五) 甲方在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发放日适逢法定假日、节日则顺延)。

  第六条 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社会保险的法规、政策为乙方办理基本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中依法应当由乙方承担的部分,由甲方直接在工资中扣缴。

  (二)乙方遭受工伤或视同工伤损害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由工伤保险机构支付保险待遇。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而未能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的,甲方依有关规定支付病假或住院期间的工资。因乙方原患疾病直接导致的损害与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后果。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乙方办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七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并保障劳动场所的安全卫生。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实际需要的劳动条件,保障乙方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三)甲方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八条 劳动纪律以及规章制度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和生产经营秩序,不得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劳动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不得违章作业。

  (三)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若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新规定及甲方新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乙方同意服从国家新的规定和甲方新的规章制度。

  (四)乙方自行承担在工作过程中违章作业等自身不当行为导致的自身损害事故后果。

  (五)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或任何一方依照法律或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5.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或甲方的开发建设任务完成,无后续开发项目的。

  6.随着甲方的发展或国家职业标准的提高,乙方的文化知识、身体状况、劳动技能、工作能力等无法适应甲方工作要求的。

  7.乙方因患病、非因工负伤、私事等自身原因离开工作岗位已达10日以上或须离开工作岗位达10日以上的。

  8.乙方全脱产参加高等学校学习与进修、服兵役,或被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招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

  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的约定调整乙方岗位或职位时,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即甲方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或被有关机关、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被新闻舆论批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欺诈包括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资料等手段)。

  8.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或扰乱甲方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的。

  10.身患传染性疾病,对甲方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

  11.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三)项规定的行为(无论金额或损失大小)的。

  12.有拉帮结派,破坏团结等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13.以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业务,单独或合伙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业务。

  (三)、除法律规定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其他行为,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除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外,涉嫌犯罪的,甲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利用职权、职务便利侵占甲方的财产;

  2.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

  3.有意损坏甲方的财产;

  4.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四)乙方属于接受甲方出资培训的,如发生违约情况,按甲方的规定和相关培训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 乙方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

  2. 乙方未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的;

  3. 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无法将有关离职文书送达乙方的;

  4. 乙方未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的。

  第十一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的约定

  1.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在合同期内和本合同终止后无条件承担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对社会公开的发展规划、战略决策、财务会计资料、招标投标资料、市场信息、营销渠道与政策、营销计划、客户资料、管理制度、员工薪酬等一切涉及到甲方利益和安全的信息都属于保密范围)的义务。乙方不得因故意或过失泄露给他人,也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牟取利益。

  2.乙方自甲方单位离职后,只要甲方的商业秘密尚未进入公知领域,乙方应继续遵守上述保密约定。

  3.竞业限制期限为:工作期间和离职后的两年内。竞业限制的范围: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存在商业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公司任职,或自己经营与甲方公司同类的业务。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熟知甲方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竞业限制地域为:成都市级辖区及相邻县市。

  4.乙方违反保密或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乙方离职前 个月内在甲方获得的全部报酬(含工资、津贴、奖金、慰问金、补贴等以金钱或实物形式体现的劳动报酬、员工福利)以及甲方为乙方缴纳的保险费,并另行承担甲方调查、核实乙方的违约行为及追究乙方责任而支付的调查费用、律师费用。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甲方的损失—违约金)。

  第十二条 工作移交

  1.乙方在本合同终止的最后工作日之前,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中的未尽事项、文件、资料、凭证、办公用品、个人保管或所使用的物品,需全部清点移交给甲方指定人员。

  2.甲方在乙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退还个人证件、支付当月工资和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并协助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个人档案转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原则制定有关工资、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劳动安全卫生等规章制度,经发布后7日内乙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完全认同该规章制度,即成为劳动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A.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的确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份数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实际到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签名并捺指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