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安全责任合同书 为了保证幼儿的安全,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幼儿园与幼儿教师签订以下安全责任合同书:
一、幼儿教师按个人分工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有安全隐患立即汇报。
二、幼儿教师应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幼儿在幼儿园的安全。
三、幼儿教师每天要做好晨检记录,严格履行幼儿因事、因病不到园的幼儿家长代为请假制度;幼儿如有什么异常及时与家长沟通。
四、每天早上对幼儿所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五、孩子上下学幼儿教师要在教室门口按时接送和监督,要求幼儿不拥挤,保证出入教室的安全;幼儿教师要时刻观查幼儿是否有异常现象,做到及时发现第一时间通知家长。
六、室外活动,幼儿教师视线不得离开幼儿活动范围,要随时要清点幼儿人数。
六、对班级物品、桌椅、发现破损等问题及时汇报维修。
七、不允许幼儿吃陌生人送来的食品;幼儿带来的食品、药品若变质或过保质期,禁止幼儿服用;严禁幼儿带小吃、零食尤其是一些三无食品,其危害性要告知家长。
八、严格执行幼儿家长持接送卡接送幼儿,陌生人接幼儿一律不得放行,谁放行谁负责;幼儿教师送离幼儿时必须亲自把孩子送到家长手中。
九、幼儿教师要具备用电安全常识,必须做到人离电断。
十、幼儿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儿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十一、在工作中,如果因幼儿教师管理不善,失职,在可避免性情况下造成对幼儿伤害,教师要负全责。
十二、值班教师应严格把好门卫关,防止幼儿走失。
本安全责任合同书请幼儿教师认真阅读、认可后签字。
协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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