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配原则:
按岗取酬,能者多得。
二、工资构成:
基础工资+奖金+工龄工资+年终奖励
三、核定方式:
(一)基础工资:600元。
(二)奖金:
A、职业道德奖:100元。
1、对幼儿要有耐心、爱心,不得用语言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2、对家长要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不得向家长索要物品或与家长争吵,要妥善处理与家长的矛盾,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园里声誉。
3、杜绝侵占幼儿食品和物品。
4、敬岗爱业,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团结协作。
违反上述规定,扣除当月职业道德奖;如有家长投诉,经核实老师确实存在过错,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取。教师不得与家长无故发生争吵,或有难以解决的问题争执可移交幼儿园
或学校负责人处理,否则扣除职业道德奖金20元,若因此影响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应予辞退。
(B)出勤奖30元。
月全勤奖3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请事假或病假一天扣10元,超过三天全扣,超过四天以上扣30元/天,不请假按旷工处理,扣40元/天。
(C)安全奖、20元。
1、缝针、骨折、烫伤等以上的事故,责任事故则全扣;非责任事故扣一半。且医药费由责任人全部支付。
2、班级中多次出现摔伤等事故,家长有很大意见的,一次扣10元。
3、体罚与变相体罚,造成影响的或有家长意见的全扣。
(D)超额奖:超额人数按本园规定每增加一人奖给当班老师10元,当月增加人数按下月开始计算。(大班、中班基数40人/班,小班基数35人/班,一人执教。)
(三)工龄工资:从签订合同开始算起,教龄满一年,加100元/月,满二年再加100元/月,满三年每年递增50元/年。
(四)年终奖励(100元~500元)
1、工作一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一心为幼儿着想,模范遵守我园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本职业务,刻苦钻研,大胆创新,积极进取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3、热爱幼儿,关心幼儿,积极为幼儿和家长服务,做出一定的成绩和贡献,多次受到家长好评。
4、能认真贯彻勤俭节约,节约开支。
5、遇到意外事情的发生,不仅能发现还能挺身,采取措施制止,避免事故发生和造成损失。
(五)发放方式
1、每月的18号发放上月工资。
2、年终奖寒假之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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