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一、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汽车购销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名 称型号及规格颜色数量单价(元)合计金额(元)总金额(大写):(RMB)
1、配置:
2、购买方转款账户名称必须与开具发票名称相一致,否则会造成无法开票。
3、首次免费保养时间为车辆行驶里程五千公里以内或开具发票之日起三个月以内(以先到为准),其中之一逾期将不能享受免费保养(含材料费及工时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验收标准、方法:按厂方出厂标准,乙方当场验收并提出异议。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公路驾驶,车价已含南京至南宁运费。
五、交车方式及地点: 甲方南宁所在地,乙方自提。
六、随车工具及备品: 按随车清单提供。
七、交货周期、付款方式:乙方付定金元正,甲方自收到定金次日起个工作日交车,乙方验车后一次性付清余款元正。
八、解决争议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民法典》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且乙方付足定金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以资信守。其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方生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
单位:
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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