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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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招标单位直接安排资格预审报名,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并最终甲方促成通过资格预审且进入招标程序并协助甲方最后中标此工程的某一个标段。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3、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发票种类需经甲方认可),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如由于甲方未能提供相关资料而导致报名失败,甲方需承担乙方的差旅费用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5。5%
2、居间成功后,即甲方在与建设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并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开工预付款后应支付乙方总居间费的70%(即总标的的5。5%内的70%),其余30%在甲方每期计量后按本期计量占施工合同的同比向乙方支付。
3、甲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六、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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