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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通报

2024-01-05 来源:爱go旅游网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为,整顿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切实提高监理企业管理水平和监理人员工作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20xx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我局组织建管科、质监站、安监站对监理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理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检查了9家监理企业的13个在建工程项目。总体上看,大多数监理企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基本到位,基本配备了较齐全的检测工具;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方案等基本齐全,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等都能及时审批,报验申请表、拆模申请、分部报验等的验收签证基本齐全,大多数监理签字都能由持证人员签字,监理日志、监理月报、旁站记录较为齐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监理企业组织机构设置不健全,管理较薄弱。实际到位人员相比备案人员有差距,不能对项目进行有效管理。个别企业未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监理工作流程,或制定后未进行落实。

  (二)个别总监理工程师未能按要求履行职责,现场无总监巡查记录,未能定期主持和参加工地例会;项目监理机构不能根据《泰州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要求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不配套,缺少机电、给排水等专业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变更无手续。

  (三)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虽能按时进行编制、审批,但内容基本是千篇一律,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有建筑节能要求的个别项目未能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个别工程存在执行情况与规划及细则要求不一致的现象。

  (四)监理日志记录的内容不全面,而监理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隐患、处理措施、落实情况等内容记录偏少,或只记录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而无落实措施,致使资料不闭合;旁站记录不能严格按旁站方案执行,资料中只记录砼浇筑方面内容,其他旁站内容很少记录。

  (五)进场材料报验与进场材料台帐不能完全对应,致使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进场。材料登记台帐记录内容缺项较多。

  (六)个别监理机构不能及时发现工程存在的施工缺陷和质量问题,特别对重大的质量隐患督促排查不足,整改结果复查不及时或无复查记录;同时对监督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所有监理企业必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充分发挥监理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与成本控制方面的作用。同时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做到总监到位,注册监理工程师到位,监理人员全部经过上岗培训,持证上岗。

  (二)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应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编制好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前的各项报验工作及准备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现场巡视、平行检验和重点部位旁站监理等措施,切实做好工程项目监理的各项工作。

  (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且整改后应达到质量要求。应杜绝各种质量事故及质量隐患的发生,严格控制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开展好监理工作,真正发挥工程建设监理的作用。

  (四)加强对入靖监理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督促其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监理规定,形成公平竞争的监理市场环境。省外监理企业在靖开展监理业务,必须要做到“三固定”,即固定管理人员、固定办公地点、固定联络电话,以备主管部门联系。

  (五)各监理企业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大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切实承担起安全监理的职责。

  (六)对在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受检项目应予以修正、改进和完善,并接受业主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未检查到的监理企业和项目,应按照这次检查的内容,对照本企业和监理项目的监理工作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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