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清理校园灰色文化净化校园阅读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课外读物质量,加强校园课外读物管理,净化校园阅读环境,堵塞“耽美”等灰色文化在校园的传播空间,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课外读物专项排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排查范围
本次专项排查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含幼儿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图书、期刊、电子读物)。
本次专项排查的范围是清理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宣扬“耽美”文化等格调低下、不健康思想,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课外读物(以下简称“不健康读物”)。
二、专项排查依据(见附件1)
1.《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3.《合肥市“清理校园灰色文化净化校园阅读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三、组织实施
(一)自查清理阶段(20__年7月)
各校依据《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清理校园灰色文化净化校园阅读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逐本审核校园内课外读物,发现“不健康读物”立即下架。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切断不健康读物通过学生流入校园的渠道。
(二)培训提升阶段(20__年8月)
邀请专家开展课外读物专项排查工作培训活动。各校根据县教体局审查意见及专家指导意见,按照资产处置办法和相关规定,对课外读物进行分类处理:“不健康读物”、非法或“耽美”类图书坚决清理下架;不适宜和外观差的图书,停止流通,另库保存;可能有保存价值的陈旧图书单独存放。
8月30日前,各校将需要清理的课外读物登记造册并填写课外读物排查清单汇总表(见附件2),并上报县教体局审查(包含零报告)。同时上报图书目录(见附件3)。
(三)集中督查阶段(20__年9-10月)
9月中下旬,县教体局根据学校上报的数据,分组到校开展专项排查工作督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__年10月)
县教体局以本次专项排查为契机,建立课外读物(含图书)负面清单,对出现在负面清单中的读物,严禁以任何形式进入校园。并将专项排查工作结果通报全县,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专项排查的重要性,成立专项排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专项排查取得实效。
(二)落实排查范围。省、市有关课外读物管理的通知精神是专项排查的主要依据,各校要对标对表,准确把握尺度,确保清理效果。
(三)完善长效机制。
各校要落实《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谁推荐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原则,建立图书采购责任机制,把好新增图书入口关;要根据本校实际,按照“谁受赠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捐赠图书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审查流程,确保捐赠图书质量。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清理“不健康课外读物”,严格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报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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