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不包含靠街店铺一间,不包含二楼办公室以及二楼以上建筑。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年租金为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___%。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为_________。租赁期满后,甲方归还_________租赁押金。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____天内付款。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附:租赁期间,甲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修复;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需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3、因房子损耗和自然灾害出现的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因乙方人为引起的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搬迁。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六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六个月租金。
2、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甲方提供资料。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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