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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服务合同汇编

2021-12-21 来源:爱go旅游网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企业名称:广西柳州恒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白云路2号华庭苑12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

  邮政编码:5450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号:20__桂建房物字45020A0021资质等级:贰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委托乙方(广西柳州恒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防城港标包内区域,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定义

  “合同”即由甲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合同将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广西柳州恒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承包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招标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管理服务”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防城港标包内区域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具体包括环境卫生管理、保安和秩序管理、消防及监控设施管理维护、给排水设备管理维护、供电设备管理维护、办公场所日常维护保养、绿色植物摆养护及委托期内应履行的其他服务等义务及其他类似的责任等。

  “甲方”系指通过招标接受合同及服务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乙方”系指经评审最终确定中标的广西柳州恒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现场”系指将要提供物业管理与服务的地点。

  “验收”系指招标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合同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二、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20__-20__年物业及秩序维护服务招投标活动所定义的防城港标包物业项目。项目实施范围见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承诺书等。

  三、物业基本情况

  3.1、城港本部:渔洲坪大院、金花茶大道办公楼、租用停车场、滩头体育馆、教育路机房。

  3.2、城区分公司:防城区移动办公楼(含防北路营业厅)、兴港营业厅、集团客户分公司办公场所、桂海东盟营业厅、企沙营业厅、板八营业厅、垌中营业厅、大录营业厅、扶隆营业厅、那勤营业厅、华石营业厅、那梭营业厅、滩营营业厅、平旺营业厅、那良营业厅、那垌营业厅、公车营业厅、光坡营业厅、江山营业厅、茅岭营业厅、人民路营业厅、企沙办公场所、北部湾商业中心营业厅、城区分公司办公用房(仅保洁服务)。

  3.3、东兴分公司:综合办公楼、旧办公楼、车库、配电房、北仑服务厅、江平服务厅、新华服务厅。

  3.4、上思分公司:上思办公大楼、团结路服务厅、团结路机房、明江服务厅、昌菱服务厅、七门服务厅、平福服务厅、华兰服务厅、在妙服务厅、南屏服务厅、那琴服务厅、朝阳服务厅、民政服务厅。

  3.5、服务区域如有新增,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延续提供 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合同期内,乙方能严格履行合同,通过甲方的考核,经甲方服务质量评估后可以续签,有效期最长不超过__________个月。

  五、委托管理事项

  列入本次综合物业管理的范围为:保安秩序管理、消防监控值班、水电维修及房屋零星维修、公共区域保洁及服务、绿化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保安秩序管理,包括着装、标志佩戴统一;外来车辆及外来人员管理登记;值班室、大门口院子清洁;夜间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工作;机房、监控室值守、消防监控室值守消防巡查;应急响应处置措施等;

  公共区域保洁及服务,室内包括公共区域内楼道地面、楼梯、电梯的每日拖洗;公共区域(如开关盒、表箱盖、天花板、公共楼道灯、会议室和活动室吊灯等)的除尘;会议室、多功能厅、报告厅会议室活动期间的准备工作及后续卫生清扫工作;卫生间的每日打扫工作并保持干净整洁,配备洗手液、卫生间用纸,每日检查,发现用完及时补充。室外包括道路地面、绿地、门窗挡遮雨棚顶、宣传栏等的每日清扫;消毒灭害;垃圾收集及垃圾桶的清理;地下室、车库、室内外楼梯、不锈钢扶手的定期清洗及全院每月一次大扫除等,保持整洁干净的环境;、污水管道、房顶、化粪池、窨井、窨沟、排水沟、集水井等保证畅通,无堵塞现象;

  绿化维护和管理, 承担甲方办公区域的花卉摆放工作,完成花卉的养护工作;完成办公楼门前三包绿化养护工作;绿地、各种花草的种植和调整工作应本着美观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实行巡查制度,建档记录;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摆放盆花和绿色植物;

  物业维修,保证自来水管畅通,无堵塞外溢现象;各分电表箱、配电箱、配电柜及每层管线分线盒、总配电箱等的日常维护与测试;公共使用的照明电器的管理与应急措施;零星门窗、锁维修等。

  会务、接待,会务、接待,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及快件登记;会务承担各类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乙方会务接待人员一是要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联系并引领来访人员到指定区域,避免来访人员在办公区域乱走。二是要做好会务的调试工作,做好会议设备的维护工作,确保会议正常开展。

  车辆驾驶, 维护公司车辆安全及正常维护、保养和检修,保障公务及时用车;保持车辆整洁,保持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重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餐厅服务人员,着装整洁,保证满足员工用餐需求,保证食材新鲜;正常操作食堂设施设备;定时打扫卫生,定期开展灭蚊灭虫灭老鼠等,保持餐厅整洁干净;餐具清洗要实行“四过关”原则,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遵守食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餐厅服务:严格遵守并按《中国移动广西公司食堂餐饮服务安全管理办法20__年V1版》执行,配合公司做好各项饭堂工作。

  经双方协商后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人员要求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甲乙双方按照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如双方认为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可以通过附件2形式进行进一步明确:

  (一)保安、保洁:乙方保安人员值班期间认真负责,严格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不得离岗、窜岗;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应随时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乙方保证保安、保洁人员工作规范,作风优良。

  (二)绿化养护: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做好花卉的摆放及养护工作。

  (三)房屋养护:室内墙面完好,外观整洁,如出现墙面的一般损坏或污浊,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修复或清理完毕;

  (四)设备运行:乙方应保证每月对房屋状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全面检查一次,并按月提供检查报告。确保水电设施完好,消防设施随时可用,并保证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除非确实存在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形,乙方应向甲方说明,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处理完毕;

  (五)会务接待:乙方值班期间认真负责,严格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各类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安排的工作,不得离岗、窜岗;

  (六)车辆驾驶:驾驶员执有符合公司要求的有效驾驶证,经移动核准驾驶移动公司车辆后,方能上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应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派车任务指定的时间、地点提前做好出车准备,确保顺利完成出车任务,坚持出车前自检,保证车况良好,保持车容整洁,车辆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车辆管理,爱护车辆及随车附件。落实公司车辆安全及正常维护、保养和检修各项工作。

  (七)餐厅服务:乙方值班期间认真负责,严格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食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按管理要求完成各项食堂指标,不得离岗、窜岗;

  (八)管理服务应达到的各项指标

  1.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5%;

  2.水电设施运行正常率98%;

  3.花卉存活率达到95%;

  4.报修处理及时率100%,返修率小于1%;

  5.当月服务质量有效投诉次数少于2次,投诉处理及时率100%;

  6.服务满意率95%以上。

  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上岗前需取得公安部(消防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的《消防中控上岗证建(构)筑消防员培训合格》证(初级以上)

  8.餐厅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防疫机关颁发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9.本部驾驶员需持有B1证以上(含B1证)方可上岗;城区分公司驾驶员需持有C1、B1证以上(含C证、B1证)方可上岗;东兴分公司驾驶员需持有B1证以上(含B1证)方可上岗;上思分公司驾驶员需持有B1证以上(含B1证)方可上岗。

  (九)甲方可随时对乙方物业服务质量情况进行

  抽查,对于发现的服务质量情况,经乙方项目负责人确认后,列入乙方当月的服务质量考评。甲方依据《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评方案》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详情见附件5。

  (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七、乙方人员配置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见附件1)配备各类服务人员。乙方各类服务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文明礼貌。

  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甲方人事部门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乙方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乙方人员稳定。主要岗位人员聘请及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其他人员变动须甲方备案。乙方所有物业人员必须专职为甲方服务,不得兼职。

  乙方项目总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与甲方沟通,第一时间报告重大、紧急事件;每月须书面向甲方汇报上月工作情况。

  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乙方应每月定期组织对物业人员的专业培训。

  因业务发展需求,甲方如需增配人员,乙方应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给与协助处理完毕。结算标准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核算。

  八、合作期限、框架总金额及费用结算方式

  (一)根据甲方最初提供的物业人员145名的配置方案,乙方报价费用收费标准为:2578.8168元/人/月,19个月合同框架总额人民币:7104640.4元(含税),大写柒佰壹拾万肆仟陆佰肆拾元肆角(包含物业所需耗材费、及节假日加班费)

  (二)结算方式为上月产生的物业人员配置费用及物业考评相结合,费用采取次月结算方式。

  1、每月5个工作日前,乙方提供上月物业人员配置情况而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给与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审核同意后,根据上月考评结果,据实结算给乙方。

  2、考核方式分为两种:处罚金额和扣减分值同时执行。每月前5个工作日,市公司、销售中心、各分公司根据相关考核项目,汇总上月考核情况,得出考核结果,发与乙方进行确认,双方确认后签字盖章。考评表需作为甲方结算依据附件。具体考评细则详见附件5。

  3、如产生处罚金额,将作为扣减服务费用的结算依据,及作为服务商服务后评估以及下一年度入围评选的依据。

  (三)如甲方因业务发展需求向乙方提出零星加班需求,乙方应配合甲方需求,零星加班费结算标准详见附件2,双方据实核算后,乙方开具等额发票给与甲方,甲方次月结算。

  (四)合同执行过程中若甲方因业务需要需对物业人员配置进行调整的,经双方确认后按调整后的物业人员配置数量核算当月结算费用。

  (五)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可以另行收取的费用外,所有物业管理及服务费用均包括在内,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或使用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根据《中国移动广西公司防城港分公司20__-20__年物业及秩序维护服务框架的采购项目比选文件》中的 “第二章应答人须知, 2.14条款”投标约定,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所在区域最低工资有所变更的,乙方不能以最低标准波动为由向甲方增加相关费用。

  九、财务结算

  (一)所有与费用有关的单证必须经双方指定的经手人签字,并经双方结算人员按有关要求据实核对后方能结算。

  (二)次月第5个工作日前根据双方核定的相关费用,乙方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及原始凭证给与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三)双方结算相关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名称:【广西柳州恒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M】

  户名:【广西柳州恒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柳州市工商银行鱼峰支行】

  账号:【2】

  地址:【柳州市白云路2号华庭苑12号】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每月按《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评方案》(附件5)中规定,对乙方上月度服务质量进行考评,考评方法及结算标准详见附件5。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人员编制(见附件)配置足够的物业在岗人员(含轮换人员)及特殊岗位未能持证上岗的,则甲方可以根据实际人员数量,按照合同费用方案(见合同附件1)重新计算当月合同款。若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配置足够的物业人员及特殊岗位未能持证上岗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对应岗位产生的服务费用或是终止服务合同。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根据合同对甲方书面催告和口头通知,限期支付;经乙方催告仍未付的,以催告给予期限最末之次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二加收违约金。

  (四)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的并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金额【20】%支付违约金。

  (五)双方在合同合作期间,乙方驾驶甲方车辆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和财务损失(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及时上报,乙方负责处理善后经济赔偿等事宜,减少社会影响。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在驾驶甲方车辆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违规操作、不按交通管理办法安全行驶车辆的,造成甲方车辆损失的或其他损失的(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由乙方负责赔偿等事宜。

  (七)如乙方驾驶员未按公司制度执行,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出者安全生产隐患又不执行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其它的驾驶员。如出现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进行相应赔付;如有私自用车或擅自把车借给他人使用,乙方承诺将不再录用,一旦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乙方负责全权处理。

  十一、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审议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并确保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合同签订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就本物业项目向乙方的物业管理人员有偿提供物业办公场所(有效期至合同期止)。

  提供物业服务所需的清洁、保安用水电。

  负责处理非乙方管理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和协调工作。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活动。

  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本合同所指各项费用。

  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采取必要的紧急避险措施。

  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和地位,保障乙方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管理资料。

  (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协调乙方在涉及管理上的各种关系。

  甲方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组织对乙方工作综合考评,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意识欠缺的相关物业人员。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乙方权利义务

  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并积极配合甲方对物业服务质量的考评。同时,乙方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加甲方认为有助提高甲方形象的宣传活动。

  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将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方案,根据甲方核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方案自主开展物业日常管理服务活动。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相关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向甲方工作人员和其他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乙方自行承担所有人员服装费用,但服装样式需经过甲方认可。

  负责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方案并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物品申购计划。

  物业管理办公费(包括电话费)和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以及物业管理所有工作人员的住宿和工作期间的餐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乙方不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范围内的治安刑事案件、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甲方或物业使用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经司法机关认定,因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导致甲方及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乙方管理人员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甲方造成的财产损失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如有人在房间中企图自杀,物业管理者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2)为避免甲方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如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救助);为保护甲方利益而使乙方人员、财产遭受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为紧急避险而产生的必要财产损失。

  (5)其他类似上述情况的情形。

  如因甲方原因引起所辖物业产权、工程质量与第三方的纠纷,与乙方无关,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向甲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在合同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乙方须按《民法典》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乙方及其员工遵守行政大楼内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物业服务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确保移交的资料和设备、设施完好无缺。乙方保证在合同期满当天下午六时前撤离现场。

  十二、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终止提前终止。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壹个月物业管理费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因乙方在服务期内连续三个月物业服务综合考评未达标、或者连续三个月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人员编制数量配置足够的物业人员,则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终止承包,并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处理,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如甲方发现乙方出现转租、转让、抵押承包等情况,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壹个月物业管理费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须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一周内乙方仍无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破产清处、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双方启动延续合同后(以实际产生为准),合同履行必须以月为期限;甲乙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15天书面告知对方,保证有足够的移交期限。

  协议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提前终止合同。

  自然终止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三)解除合同后果

  解除合同,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也不影响履约保证金的效力。

  解除合同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对乙方承包区域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物业服务区域,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限进行撤离,则甲方代理处理,乙方支付甲方代理清理费,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及时清理,清理费由甲方承担。

  (四)不放弃权利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十三、争议处理

  (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可到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它

  (一)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三)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办公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钱财或实物,违者乙方将向甲方上级纪检部门举报。

  (五)乙方不得在物业服务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物业服务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乙方人员在甲方场地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

  (六)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物业服务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

  (七)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物业服务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八)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办公区域或服务厅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热器、电炒锅等,也不能使用煤气炉灶等私自做饭菜。

  (九)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十)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涉及招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包含附件1至附件7,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盖章):广西柳州恒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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