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积极配台江县审计局开展对我局及其下属企事业单20xx-20xx年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5.联合县财政对 新(老)站、 沟、 沟站排涝电费和运行维护情况进行调研。
6.配合局有关站办室对县级水利基金安排项目进行核查; 7.安排 座和 座小(一)水库竣工财务审计工作; 20xx年农水重点县审计、 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5个单项工程竣工审计并下达了审计意见;
8.配合局相关站办室完成20xx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9.密切配合县财政做好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10.争取了水利普查专项资金;
11.完成了 水电站划转华能集团的前期资产清查和财务审计工作;
(三)积极筹措和合理调度资金,为水利中心工作服务
坚持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安排调度资金,保证了重点工程建设,以及企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资金的需要,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资金供应不足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推动水电公司改制过程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献计献策,减少改制过程中的失误,避免水利国有资产流失。
(四)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监管
修订完善了部份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和加强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生产、资金、干部“四个安全”。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五)加强财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一是加强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二是利用《贵州水利财会》这个平台,广泛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财会人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三是强调和重视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依法理财、廉洁奉公。
二、贯彻落实省委1号文件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省委两个1号文件精神,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 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若干措施的意见》,明确从十个方面助推水利改革发展。
一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明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及时足额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季提取10%。若全年预计提数小于土地出让收入2%,则按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到2%。
二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投入水利建设。大幅增加农田水利建设市、县两级奖补资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并研究出台配套考评和奖补办法。市政府每年安排20xx万元资金用于全市农田水利建设。
三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大力推进实施以农村沟(渠)河清淤、塘坝扩挖、小型集体泵站更新改造、千亩以上圩口达标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的“4+1”工程,全面提高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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