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局将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三届七次会议,紧紧围绕全县灾后恢复重建中心工作,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统领,大力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为推动我县灾后恢复重建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民生保障和人才支撑。
一、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
(一)全力推进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充分利用灾后重建项目、重大投资和建设项目增加就业岗位,实现项目建设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全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增强二、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广开服务业就业渠道,着力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
(二)完善和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完善和落实灾区就业援助政策,将城镇因灾失业人员和农村建房困难户家庭成员纳入灾区就业援助范围,全力帮助灾区群众实现就业。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推进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进一步鼓励扶持自主创业。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不断优化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加强就业见习基地规范化建设和见习人员管理。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保障机制,做好后续管理服务。大力开发灾区公益性岗位,切实解决灾区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统筹做好被征地农民、退役军人就业工作。认真落实促进“9+3”学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帮助藏区“9+3”学生就业。
(四)加大职业培训工作力度。紧扣灾后恢复重建需要,开展建筑工匠培训、灾区企业在岗培训、重点产业和紧缺工种培训。改革和完善职业培训工作,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券”工作实施力度,拓展职业培训专业(工种),鼓励有条件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
二、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五)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社保征缴扩面力度,强化政策宣传,引导适龄城乡居民,尤其是中青年参保续保。做好基金征收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做好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六)统筹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落实“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社会保险支持政策。落实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鼓励城乡居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七)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健全多层次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全面实施审核事后监管、专职队伍巡查监管与信息系统实时监控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完善“两定”机构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
(八)切实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全面落实统一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政策,保障农民工失业后与城镇失业人员平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继续落实“4.20”地震受灾企业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强化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覆盖面。
(九)加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继续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探索农民工参保办法,巩固高风险企业参保成果。加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经办工作,搞好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规范工作程序,缩短经办周期。继续推进生育保险工作,扩大参保覆盖范围。
(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编制、审核、汇总和执行工作。完善基金监管内控各项制度,推进依法监管。
(十一)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推动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制度,加强社会保险稽核,维护参保人员社保权益。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灾后重建,加强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措施,广泛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天全创新创业发展。
(十三)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做好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贯彻实施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
(十五)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配合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建设,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继续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完善岗位聘用制度,全面推行合同管理制度。
(十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制度改革;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晋升工资工作,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并完善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五、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十七)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及早防范和有效处置灾后重建工程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探索实践源头预防和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机制和措施,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权益。
(十八)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省相关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我县具体措施。深入贯彻劳务派遣若干规定,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全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
(十九)提升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在95%以上。加强与法院的交流沟通,提高裁审一致性。积极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办案监督、便民服务措施,提升调解仲裁管理服务能力,增强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
(二十)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积极预防违法行为发生。加大主动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检查工作,大力推动劳动合同制度落实、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强化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加强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早防范和有效处置灾后重建工程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欠薪处置责任制,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源头治理和常态监管,从根本上遏制欠薪问题。进一步做实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提高劳动监察信息化水平。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工作。
六、加强综合基础性工作
(二十一)推进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加强财务监督,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二十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工作。以乡镇为单位,按服务下基层的要求,扩大各项保险覆盖面。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大宣传,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县、乡、村社会保障“网格化、科学化、效能化”一站式工作体系,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七、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二十三)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问题为导向,聚集“四风”突出问题,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良作风。大力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和行政效能建设,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党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围绕“阳光重建、廉洁重建”总要求,有序推进灾后重建工作。
(二十四)扎实推进机关队伍建设工作。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坚决整治“庸、懒、散”现象,杜绝各种不良风气。以完成灾后重建、社会保障任务,人社队伍建设先行为宗旨,打造“创务实班子、带优质队伍”队伍建设的氛围,树立局党组、局班子当好排头兵,才能带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优秀”的能打硬仗的人社干部队伍的理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人社骨干队伍,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全力以赴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做到高效率,快节奏,求实效,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八、落实灾后各项惠民政策,全面启动社会保障重建项目
(二十五)落实灾后各项惠民政策。我局将以重建项目实施为抓手,以落实好灾后各项优惠政策为引领,切实做好人力资源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障,主动融入全县灾后重建工作大局。
(二十六)全面启动我局灾后重建项目。抓住机遇,以科学重建为宗旨,紧抓项目时间节点,统筹协调,力保2019年4月20日前县级灾后重建项目全面开工。积极指导、配合各乡(镇),建设高水准、高质量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力度,确保项目质量。全力打造集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维权为一体的全县人社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人社事业走科学发展、健康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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