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 (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富美达办公家具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质量(具体见附件)
二、价款:按出厂价加40%利润加运费,以甲方实际购置数量据实结算。
三、价款结算方式、时间:
1、甲方以专营市场的商铺抵顶乙方货款。
2、抵顶给乙方货款的商铺价格执行甲方统一售价。商铺实际建筑面积以房管测绘部门测绘为准,最终结算时差额部分长退短补,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并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在确认位置、平米面积、楼层后用专营市场商铺抵顶货款。
四、质量保证 :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
性能。
五、交货和验收
1、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 年 月甲方,货物交付甲方前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经甲方催告后三日内仍未能履行交付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
九、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乌海仲裁委员会巴彦淖尔办事处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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