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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二手车合同

2020-04-08 来源:爱go旅游网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车主名称:;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初次登记日期:;发动机号:;车架号:;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至;最近一次年检时间:;行使公里数:;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车辆上(是/否)存在抵押权。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元;大写:。买方应于年月日在(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3、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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