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出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将长城物流附近自有仓库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经双方核实后,双方文件可复印保存。所有副本仅用于本租约。
第三条租赁和使用。
1、仓库的租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乙方承诺将仓库出租给甲方使用。乙方不得利用仓库从事非法活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仓库,乙方应按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1000元;
2、仓库半年租金4400元(大写:肆仟肆佰元整)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乙方应负责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
第六条房屋的使用和装饰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负责维修或经济赔偿。
第七条房屋转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出借。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第九条豁免条件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2、如因国家政策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拆迁改造,甲乙双方对因使用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天数计算,多退少付。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