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新区新城影视发展有限公司是经xx新区新城管委会批准成立的国有影视企业,公司依托新城雄沉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致力于影视作品的投资创作和影视文化的传承发展。为提升影视发展有限公司知名度,打造影视品牌,扩大新城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影视公司LOGO及广告宣传语征集活动,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一、投稿要求
(一)影视公司LOGO
1.符合影视定位,能展现新城独特文化资源和文化魅力,有充足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具有较高辨识度及记忆力。
2.创意新颖,高雅美观,形式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寓意贴切,健康向上,有较强的思想性和时代感。
3.通用性强,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多种载体和场合。
4.必须是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权益。
5.使用电脑软件绘图,并附上矢量图和所用字体,同时需附5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简明阐述作品的构思、立意。
6.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内容积极向上,不能含有暴力、淫秽、反社会等不良元素。
(二)影视公司广告宣传语
1.符合影视定位,能展现新城独特文化资源和文化魅力,有充足的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具有较高辨识度及记忆力。
2.文字精练,主题突出,简洁明快,寓意深刻。
3.通用性强,适用于在新闻媒体、户外媒介等多种载体和场合。
4. 必须是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权益。
5.广告语的长度应控制在16个字以内,同时需附500字以内的解释说明,简明阐述作品的构思、立意。
6.应征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内容积极向上,不能含有暴力、淫秽、反社会等不良元素。
二、活动时间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至x年5月31日止。
三、奖项设置
(一)活动将评选出“影视LOGO设计方案”和“影视公司广告宣传语”入围作品各5项,并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当选logo设计方案和当选广告宣传语各1项。其中,当选logo设计方案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其它4项入围logo设计方案奖励人民币1000元;当选广告宣传语奖励人民币5000元,其它4项入围广告宣传语奖励人民币500元。(所有获奖者个人所得税自理。)
(二)以上获选及入围作品还将同时获得活动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公众媒体公布。
四、作品提交
(一)每个投稿人每类作品投稿方案不超过2个。
(二)LOGO应征作品存储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600*800,应征作品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提供所用字体。
(三)投稿作品应注明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四)投稿作品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报名渠道
请登陆“xx省xx新区新城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微动”获取等更多信息。
五、特别声明
(一)参选作品须为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权利。一经发现存在相关违规行为,活动组织者将取消投稿作品的参选资格,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及给活动主办方、承办方造成的损失将由投稿方承担。
(二)因邮件发送延误或其他非主办者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品一经采用,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将作为唯一权利方对作品依法拥有包括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
(四)参选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先收到的作品为准。
(五)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凡参与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的所有条款。
(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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