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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合同范文

2021-08-17 来源:爱go旅游网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丙方:(见证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1.总则

  1.1.本合同各方必须遵守《民法典》,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1.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交货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1.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2.产品清单详见附件一

  3.产品到货的时间和地点

  3.1.产品全部到货时间为 年 月 日;

  3.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

  4.质量与检验

  4.1.乙方须提供原厂的、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并保证渠道正规;

  4.2.产品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中文)及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

  4.3.每台产品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4.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广东省商检局的检验证明。

  4.5.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4.6.乙方应将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以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

  4.7.产品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4.8.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5.产品安装调试与售后服务

  5.1.产品安装调试与验收

  5.1.1.安装调试必须在产品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

  5.1.2.所有产品均须由乙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1.3.产品调试验收的标准:根椐配置清单见附件一;

  5.2.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

  5.2.1.所有产品均须由乙方提供3年质保。保修期自甲乙双方代表在产品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和技术支持费用计入总价;

  5.2.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产品整机进行维修,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

  5.2.3.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每天24小时响应,到达现场时间为8小时;

  5.2.4.如果产品故障在检修12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产品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产品修复;

  5.2.5.所有产品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产品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6.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额的5%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设备正常使用一年后退还保证金的30%,设备正常使用第二年后退还保证金的30%,设备正常使用第三年后退还保证金的40%。

  5.2.7.保修期内如果乙方服务不到位,甲方有权找相关公司服务,所需费用在乙方的售后服务保证金中扣除,直到保证金扣除完毕。

  5.2.8.乙方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内容和范围(产品、技术、模块、部件)如下:

  5.3.保修期后的产品维护服务保证

  5.3.1.保修期后乙方提供的收费维修、维护内容和服务方式、范围(产品、技术、模块、部件)如下:

  5.3.2.收费维修的费用为:

  6.培训

  6.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培训内容如下:

  6.2.培训时间安排如下:

  7.价格与付款

  7.1.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元);

  7.2.具体的付款方式为:

  7.2.1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付总价款的10%,所有设备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总价款的80%,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全额发票,设备正常使用一个月后付清尾数。

  7.2.2乙方应将验收报告(需由验收人、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政府采购合同各一份交小榄镇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8.违约责任;

  8.1.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产品,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8.2.乙方不能交付产品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8.3.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天, 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产品款总额5‰的滞纳金,

  8.4.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产品款总额的5%。

  8.5.在保修期内甲方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或进货渠道不正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向甲方赔偿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8.6.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拒付产品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9.争议及仲裁

  9.1.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中山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9.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要求协商的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仍不能解决争议,则直接就该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10.其他

  10.1.如有补充协议的详见附件二

  10.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10.3.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经手人:

  乙方:(盖章)

  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经手人:

  丙方:(盖章)

  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经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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