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次鹏辉电池有限公司二期厂房C、发电机房、水泵房项目组织施工安全,本单位:
负责人:
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一、承诺在施工期间,严格按濮阳市广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要求,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HG 59-09),明确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二、承诺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三、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承诺承担完全负责,与公司无关。需上报珠海市斗门区安监站及有关部门的安全事故,一切手续由施工方负责处理,无需公司办理。
四、承诺施工期间不影响周边人员、公司生产和卫生、环境安全,对本单位施工人员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负责。
五、本承诺书是公司对外来施工安全监管的有效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六、安全问题包括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详细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七、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施工方和公司各执一份。
承诺施工单位:
负责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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