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将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小区______平米房屋租给乙方有偿使用,经双方协商同意,特拟定以下条款: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对原有建筑构造设施不能改动,如造成损坏,乙方赔偿并恢复原样;如确需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按规划改造,但合同终止时,改造的设施归甲方,甲方不赔偿任何费用。
二、租赁期间水、电、取暖费、闭路费及网络通讯费等物业费用按阳光舜花园物业管理处的规定交费,并服从阳光舜花园物业管理处的管理。
三、租赁期间,工商、税务、治安、保卫、计划生育、门前卫生及绿化均由乙方自负,经营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问题,均与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对消防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对甲方固定资产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付。
四、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第一年租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第二年租金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第三年租金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第一年租金于签合同时付给甲方,余后两年的租金在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付给甲方,延迟缴纳租金视为自动解除合同。
五、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六、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政策性变化,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补偿。
七、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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