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身份证号:
职务:
为了构建企业利益共同体,强化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识,促进企业增效、员工增收,增强企业凝聚力,甲方决定允许部分员工入股本企业。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协议书,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持股方式:
1、内部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奖励股权两种方式。
①出资购股是指内部员工有偿取得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持股方式; ②奖励股权是指甲方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和员工直接给予股权奖励的持股方式;
2、内部员工持股由持股员工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持有。
第二条 经财务审计,甲乙双方认可,甲方现有资产为元,共分为 股,每股 元。
第三条 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时间:
1、出资购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资共计人民币元,计股份的%。
2、出资方式:①购股时一次性现金支付(一次性付款的可给予%的优惠);②购股时实行分期付款,首期付款为元(一般不得低于购股款总额的40%),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年(月);
3、甲方给予乙方奖励股权计比例享受分红。
4、入股时间:出资购股部分自
奖励股份部分自 年 月日起计算。
第四条 利润分配时间及分配方法
1、利润:每月收入扣除税费、工资、行政管理费用等所有应支出后,是为当月纯利润。
2、分红日期:。
第五条 奖励股权的收回:
1、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状况及乙方的工作成绩,可以决定部分或全部收回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部分,被收回奖励股权的持股员工自甲方做出收回决定之日起不再享受该奖励股权部分的分红;
2、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终止时,甲方奖励乙方的奖励股权部分即由公司全部收回。
劳动关系终止包括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和自动离职、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
第六条 出资购股的退股
1、因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和自动离职、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而终止劳动关系时,甲方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出资购股股份;
2、乙方对甲方企业损失负有个人责任的,甲方可以其所持股权抵扣赔偿。
第七条 持股员工的永久持股权
1、乙方为甲方服务满年的,乙方有权终身享有按持有甲方股份比例分红的权利,该权利不因劳动关系的终止而终止;未经乙方申请或同意,甲方不得收回或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
2、若乙方在永久持股期间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给甲方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购回或收回乙方所持有股份,并可以其所持股权抵扣赔偿。
第八条 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持股或分红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合作在甲方经营区域内经营、投资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的项目。
第九条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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