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厅和市局党委正确领导下,在市局法制室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紧紧围绕“打基础,树形象,上台阶,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中心工作和执法实践,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活动,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狠抓执法长效机制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法制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办理案件情况
分局现有十个执法单位,执法民警58人,法制民警2人,基层法制员10人。基层法制员均由各单位主抓案件质量的所长或副所长兼任。
20xx年度,全分局共裁决109人、其中治安拘留50人,治安罚款53人,治安警告12人,刑事拘留55人,取保候审12人,监视居住6人,提请批捕50人,批准逮捕36人,移送起诉51人25案,取保候审移送起诉7人,退查1案1人,劳动教养一案一人。刑拘转处率79.5,批捕率92.5,移送起诉率100,退查率5,取保监居转捕诉劳率71,不批捕3案3人,行政复议被撤销1起。
二、分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以执法统揽全局,把公安法制建设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高度,全面构建“大法制工程”。
执法是公安职能的核心,群众看公安,关键在办案。要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必须树立起“以执法工作统揽全局”的意识,把抓队伍、抓业务和抓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构建“大执法工程”。
年初分局班子成员就达成了共识,专题对全局的执法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提出全年执法质量务必须达到优秀等次的目标。规定各科、所、队长是部门法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全警动员,统一思想,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分析疏理、主动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决心逐项整改,从上到下真正把法制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统一思想认识,夯实执法基础。要把法律素质的高低、执法工作的优劣作为考核部门与民警工作的主要依据,在全局上下形成讲法制、重法制的良好氛围,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成为每一个民警的自觉行为。
为了保证对执法工作的长抓不懈,我分局将法制工作作为民警等级化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每月法制部门对各单位个案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列出排名,打出分值,作为当月各单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规定每季度由法制部门牵头,会同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执法工作联席会议,通报该季度各单位执法状况,分析存在的执法问题,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执法难题;规定每季度由法制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的执法质量考评组,对每个执法单位的执法质量进行全面考核评估。目前,我局法制部门的职责由过去案件审核、执法培训、执法检查、复议应诉扩展到公安法制协调、对基层办案过程实施现场检查指导、执法监督、执法预警、分析通报和法律服务等多项内容,对全力构建“大法制工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深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抓好法制工作的着力点。
执法监督是法制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监督的深度和力度如何是衡量法制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使执法监督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我们出台了《某公安局内部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继续完善了《某公安局执法质量千分制和百分制》,建立统一规范的法律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机制,明晰执法责任,分别建立起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垂直连结、责任连带的领导责任机制和执法责任机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执法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有执法活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本单位执法活动的具体责任人,案件承办人对所办案件负责,承担过错责任;案件审核审批人对所审核审批的案件承担过错责任;执法监督人员负责对全局所有执法活动的监督,承担监督不力的过错责任。通过各层级执法责任的落实,各环节执法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效能,不断推进执法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抓好案件审核,强化事前事中监督。我们修订了《某公安局案件审核规定》,明确了案件审核的范围、程序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从源头上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把问题解决在作出结论之前,增强了办案的准确性。在具体审核方式上,法制部门坚持与主办民警制相结合,实行“面对面”审核,要求治安、刑事案件必须由该案主办民警自己呈报,审核人员当面指出案卷存在的不足,主办民警当场纠错;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集体议案,由局领导、法制、办案部门集体决策。
要实现全体公安民警都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目标,不仅要提高专职法制干部的业务素质,还必须通过教育培,提高全体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搞好素质培训,我们抓了三个结合:
一是重点教育培训与全面教育培训相结合。今年以来,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我局将办案单位的兼职法制员作为重点,首先由法制室对兼职法制员进行培训,由各单位先后派遣兼职法制员到法制室进行跟班学习二天;再通过兼职法制员培训本单位民警,实现全员受教育。为确保教育培训的效果,法制室建立了教育培训记录,详细记载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同时,将法制员对本单位开展教育培训情况与所在单位的法制考核挂钩。目前各单位的兼职法制员已成为贯彻实施《程序规定》的骨干力量;带动了本单位的执法水平的提升。
二是经常性教育培训与专项教育培训相结合。法制部门每月都通报各单位当月的行政、刑事案件的平均得分并排出名次,并利用分局例会,结合本月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落实整改。同时针对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不定期召开兼职法制员会议,进行专项教育培训。今年上半年以来,通过举办讲座、集体研讨、外出轮训等形式,重点学习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行政许可法》作了讲解。通过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提高了民警对法律的感性认识,拓展民警的知识面和法律视野,广大民警普遍认为通过专家授课,可帮助民警从不同角度来思考问题,更加全面透彻地理解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
三是执法检查反馈与以案释法相结合。我们充分发挥目前的网络优势,载重发案例,以案释法。由于案例全部来自工作实践,对执法办案起到了很强的指导作用。大练兵活动开展以来,分局法制室在抓好自身练兵的同时,每月主动深入到派出所指导业务练兵,为民警进行法制业务辅导,受到基层民警的欢迎。
四是将执法质量工作和教育整顿、学习长霞、大练兵紧密结合起来,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加强学习,结合教育整顿的要求,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业务方面的不足,积极响应省厅、市局“三个一训”的要求,认真组织法制民警学习三个读本,学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行政许可法》等,为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人民打好政治和业务基础。二是深入基层调研。分局法制室人员到基层派出所现场办公,全面收集分局在执法质量考核及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查摆和纠正执法顽症,完善执法考评制度,切实做到为基层服务,为民服务。三是研讨复议诉讼案件。凡是复议诉讼的案件,在向有关单位提交复议诉讼材料之前,我们预先会审,由专门审核小组集中对案件的实体和程序进行复核,预先发现问题,记录问题,并主动纠正。四是实行信访案件合议制。分局成立了以袁守枢副局长为组长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组,积极研究来访的每一起案件,对可能侵犯当事人权益的,落实专人速办速报,对无理纠缠的,落实专人做好疏导工作,引导其走正常程序。五是认真清理积案。开展了以清理未执行治安案件为重点的执法检查活动,将20xx年以来,各执法单位所办理的治安案件进行了复查,着重查究了逾期未执行的原因及责任人,并责令限期结案。六是积极为命案攻坚战服务,提供确切的法律依据,到基层服务。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回顾全年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在执法工作中仍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接处警规范程度参差不齐,台帐的填写不够完整。主要表现在接处警过程中不能按工作要求说明情况,讲清措施,台帐登记项目不能准确全面填写,从而影响台帐质量和执法质量的提高。二是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认识与理解不够深入。由于立法进程加快,法律更新频繁;少部分民警对新法学习理解不深不透,导致适用法律错误问题较多。法律文书的制作不够规范、不能按照新的法律文书格式去制作,仍然沿袭过去的老写法。三是派出所自裁案件质量不高。缺乏有力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明年,我局在继续巩固20xx年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将重点解决好以上问题,争取执法质量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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