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为期两天的语文教师培训,让我知道了很多,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真是受益匪浅啊,接下来就让我谈谈这次培训后自己的见解吧。
我认为《语文课程标准》给予我们的不仅是语文教学的理念和思路,更是语文教学的一种信念和追求。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语文课程标准》中的这句话我们反复揣摩。在众多专家的解读中,我们都深刻领悟了这一句话的内涵——语文,只有关注了语言文字运用的指导才是在耕语文自己的地;语文,只有在丰富的语文实践中运用才能真正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语文,只有综合多种渠道学习才会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语文课程性质的科学阐述,使整个语文教育走出了左右为难的窘境,对语文课程改革和建设都具有高屋建瓴的指导意义。
语文在人的发展过程中承担的重要责任,决定了语文课程在学校教育,尤其在九年义务教育中的地位。从学校教育的角度看,语文课程是基础性课程。学生通过学习语文,能够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才能顺利地学习其他课程。学生在学习语文的过程中,其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也得到相应的发展,这些也有助于他们学好其他功课。
因为语文课程是丰富的,语文素养也是综合性的,所以,语文素养在德、智、体、美诸多素质中也就处于基础的地位,因而,人的语文素养又是全面发展的基础。阅读、写作、口语交际是构成人学习能力的基本要素,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能力之一,因而,语文素养也是人终身发展的基础。
与任何一个民族的母语教育一样,语文课程还承担着传承民族文化的功能。汉语文课程应该让学生在读汉文、说汉语、写汉字的过程中,领悟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培养民族感情,增强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和凝聚力。
正因为如此,《语文课程标准》这样说:“语文课程的多重功能和奠基作用,决定了它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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