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天水裕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租人:
此协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借用甲方的企业资质,从事甲方经营范围内新建送出线路工程。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本工程由乙方 同志负责办理本工程所有一切事务以及工程洽谈业务、合同签订、进行法律法规及当地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事务,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义务及其借用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的一次性收取人民币 元整,作为资质的审验及一切服务费。
2、如乙方做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3、乙方在本工程中所采购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设备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采购,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干涉乙方的工作。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证。
5、乙方提成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意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证、
3、经营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改善经营。
4、一起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干涉乙方工作。
5、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6、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7、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9、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10、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须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天水裕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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