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丹东市人民政府
乙方:丹东大孤山经济区管委会
为巩固国家园林城成果,推进大孤山经济区中心城区绿化工程建设,提升中心镇绿化档次,给镇民创造更加优美的居住环境,依据《城市绿化条例》、《辽宁省城镇绿化条例》、《20xx年丹东市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等法规、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园林绿化目标:
1、绿化工程总投资:70万元(本年度绿化资金投入较少的主要原因是大孤山经济区正处于起步阶段,新城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绿化部位尚未最终敲定,故集中绿化期应在20xx年)。
2、种植各种乔灌木6000株
3、新增绿地面积1.3公顷。
二、园林绿化工程内容
1、对大泉眼三角带、政府坡上花园、东街小学三角绿地、庙下广场花园、古韵环岛、正堂环岛进行补栽和完善。
2、道路绿化:对中大街、西大街、瑞阳路进行绿化。
3、在高速出口南侧增设10亩绿化面积,在垃圾场周边增设10亩绿化面积。
三、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按以下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1、甲方委托城市绿化办对乙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行为进行监督,对乙方绿化工程建设的实施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辽宁省城镇绿化条例》等法规,按《20xx年丹东市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
3、乙方负责绿化工程的后期养护管理工作,做到绿地不弃管、不撂荒,树木不破坏,植物长势良好。
四、本目标责任书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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