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简报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简报一:
昨天,我市召开全市“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调度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会议精神,对“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及燃煤锅炉替代等工作进行再调度再部署。副市长鞠志杰出席会议。
在听取相关整治情况汇报后,鞠志杰指出,近几年来,在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
鞠志杰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思想聚焦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五大发展理念”上来,站在新时期、新形势、新要求、新期盼的角度,认清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摆正“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关系,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要发展更要生态的理念,与沧州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的发展定位相适应。
要坚定信心,下定决心,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做到“十个要”(态度要坚决、重点要突出、底数要清楚、信息要对称、反应要迅速、整改要到位、责任要明确、压力传导要到底、宣传要广泛、工作不力要问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简报二:
5月15日,城关区在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上提出,各相关单位和街道重点抓好工地管控、道路清扫和指令落实等五方面的工作,扭转大气污染防治中出现的不利局面。同时,强化督查推动污染防控责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预期目标任务。
该区还提出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扬尘污染防控责任有效落实。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大气办统一要求,对全区所有工地全面进行检查,防止开工后出现反复和回潮现象。
充分利用四大片区督查力量,对辖区工地分区域、全时段开展督促检查,严格实行定期通报、挂牌督办、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每周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排名,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围绕执行严问责,对工作措施不力、管控不力、履职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街道主要负责人,按照“一次约谈、两次警告、三次问责”原则进行问责,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简报三:
5月9日,新郑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贯彻落实省、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并安排部署新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积极行动、强化举措,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上,新郑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志峰对新郑市下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全面安排部署。马志峰指出,一要清醒认识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扎实推进,持续改善新郑市环境空气质量。
二要力度再加大,坚持铁腕治理,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突出防治重点,突破工作难点,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把环境治理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要机制再健全,持续发力,要围绕治理取得长效,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树立系统治理、整体治理、长效治理的理念,保证每一项治理成果能够持续巩固提升。
四要统筹兼顾,同步发力,要正确认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相辅相成的关系,坚持抓好经济发展工作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同步推进,统筹兼顾,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双丰收。
就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郑市委的书记刘建武强调,一要清醒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必须完成的任务,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要重视突出问题,坚决杜绝任何幻想和侥幸心理,不折不扣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要明确责任,根据形势要求、科学精准治污要求、责任目标倒排要求,精细化、科学化分解目标任务。
三要强化措施,各分管领导要牵头组织抓好分管部门、行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完成时限,落实治污措施;各单位要梳理突出问题,制订专项方案,下大力气对扬尘治理、“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拆改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整治。
四要严格问责,要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体系,持续加大督查、暗访、通报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棚架不实的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