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全省信访工作会议及一系列文件精神,遵照“适应新形势、创造新机制、建立新秩序”的思路,围绕“一化四建”的总体目标,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大力推进“大接访、大化解、大宣传”和“信访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切实做到“事要解决,案结事了”,逐步建立起“以民生为主题,以规范为途径,以建设为基础,以办案为核心,以创新为特色的管理科学、规范运作、突出重点、履职全面,能够切实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二、具体目标
来信来访总量要控制在20xx人次以内,比上年度减少10%以上,越级访和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要减少40%以上,杜绝三次以上进京重复访;初信初访办结率要达到98%以上;市以上交转信、访事项的按期办结率要达到100%;信、访综合“案结事了率”要达到95%以上;年内新发生的重信重访率要控制在5‰以内;20xx年前的老户化解息访率要达到95%以上,省以上交办案件办结率要达到100%。长期坚持党政领导公开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联系群众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和宣传工作,在市以上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上报调查报告、理论探讨、通讯报道12条以上。确保省、市对我县的综合目标考核、行政绩效考核、社会综合治理考核中信访工作这一项得分位于前列。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畅通群众信访渠道
一是认真落实定期接访。保证县委书记、县长每月至少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上访,县党政班子成员每个工作日轮流接待群众上访;并提前3天在当地新闻媒体和公共场所公示接访县级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及接访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做到家喻户晓。部门、乡(镇)领导干部要随时接待群众上访。二是坚持开展联合接访。落实中央、省、市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精神和相关要求,以接访大厅和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载体,坚持开展好县委政法委书记牵头的公、检、法、司、信访“六长”定期联合接访及各单位和部门参与的联合接访活动,有效推动信访问题的及时化解。三是继续拓展接访平台。在抓好办信、接访、电话受理信访事项等传统工作方式的基础上,办好“网上信访”。县信访局要充分利用上级信访部门的内网对接,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规范“网上信访”工作程序,使群众诉求能够得到便捷快速解决,尽量减少群众走访。
(二)继续完善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落实“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完善群众工作网络体系,以乡(镇)的群众工作站,村(社区)的群众工作组和800余名群众工作信息员为依托,深入推进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二是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按照省、市关于“村级每十天、县乡每月集中排查调处一次矛盾纠纷”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的原则,千方百计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三是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工作。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强化初信、初访台账管理办法,实行信访事项首接首办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力争在群众第一次来信来访时将问题妥善解决好。
(三)全力推动信访问题的就地解决
一是落实“事要解决”。坚持落实“四个到位”原则:即合理诉求解决到位,要求过高疏导到位,有实际困难帮扶到位,违法闹访处理到位。通过部门联动、领导包案、救助帮扶、法治震慑等方式,多渠道多层面化解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到息事罢访。二是全力化解积案。按照中央、省联席办要求,严格按照“五个一”,即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办法、一包到底的要求,逐案签定包案责任书,落实领导包案责任,推动积案化解。三是用好救助资金。按照上级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对一些法律政策虽然没有规定但合乎情理的特殊信访个案,特别是一些特殊困难群众,要给予帮扶和救济,推动案结事了。
(四)加强督导严格追责
对领导干部落实信访稳定“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强化责任主体的工作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努力减少和纠正各种推诿扯皮和不负责任的现象。同时,对中央、省市交办的案件及久拖不决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督办,对重点交办案件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一督查,对未按时办结报送的实行通报,并认真按照相关文件严格追责。
(五)强化创新提升素质
加强对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定期进行集中学习,增强信访干部的政治敏感性和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掀起争创业务能手热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实施办法,提升信访干部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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