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检查组:
我校接到《宿州市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巡查的通知》的通知后,学校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校长根据通知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人对照检查内容,对我校开展资助工作以来的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为了加强对我校中职国家助学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和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于20xx年12月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陆永厚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张电夫,副校长邢怀昕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学校资助办。为强化督查、督办工作。
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办公室,资助办由王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曾凡聪、杨辉、王鹏、胡兴志、卓彬同志任组员。资助办设在总务处。
为确保国家资助金的落实,学校按照(皖政[20xx]74号)和市政府、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并以娄职字[20xx]15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学校相关处室。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国家资助金的标准、资助对象、申请与审核程序及发放程序等,工作规范有序。
二、严格管理,坚决杜绝违反政策的情况发生
1、严格学籍管理
按照市教育局的规定,严格规范对我校的每个中职学生的学籍申报,及时将流失学生的学籍注销,保证了资助经费准确无误地发放到学校全日制学生卡上。由于学校对学籍管
理严格,杜绝了“双重学籍”现象出现。
2、严格发放程序
学校严格按照县资助中心的要求进行,在申报过程中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在发放过程中,做到不重、不漏。
3、严格资金管理
学校资助办都能及时、准确、上报学生信息,通过银行将助学金发到受助学生的卡上。每次上级资助金发放后,学校及时组织学生打卡确认,做到对国家助学金,不弄虚作假,不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
三、严格申请程序,实行阳光操作
1、资助工作方面
学校坚持,受助学生本人申请,班级上报,资助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资助金政策界定资助对象。认真负责审查学生资料,对不符合助学金政策的学生及家长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能进行发放。两年多来,由于严格执行政策,从未受到过学生及家长的投诉,让党的助学政策落实到实处。
2、减免学费方面
(1)根据《安徽省中职免学费政策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娄庄农职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实施方案》,严格免学费比例,在按班级人数将免学费学生名额分配到班级。
(2)统一申报程序。首先本人申请,各班级按名额推荐,推荐按公平、公正、公开推荐评选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学生,上报资助办初审,后交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资助办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资助办上报县资助中心。由于工作程序严格有序,公平、公开、公正,从而让助学金发挥了良好的促学作用,充分体现了党的温暖。
四、监督机制
学校公示资助工作举报电话,学校举报电话为县教育资助中心电话、校长办公室电话、分管校及资助办负责人电话,学生可以24小时电话咨询和举报。
五、校内资助工作
学校每学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主要用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及住校生的住宿费及奖学金。但我校每年多是下半资助额度的偏多,上半年资助额度的偏少,但全年总合超国家5%标准。
六、不足之处
我校学生均是农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国家和学校的资助,尚没有撤底解决部分学生生活贫困问题。
七、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1、我校认真自查大龄段的学生信息情况;
2、及时做好新学期学生变动统计和职助系统维护工作。
3、做好了3月份学生资助信息公示和申报工作。
中职资助管理工作在学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资助政策,规范助学金申请、评审、公示、发放、管理等工作程序,做到发放及时足额,无虚报、冒领、挪用助学金等违法行为。对照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检查内容,学校严格按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认为我校在资助管理工作方面,能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无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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