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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安全责任书

2023-01-23 来源:爱go旅游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明确职责,特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1、依法对动物屠宰场的动物卫生防疫及畜产品安全进行监管。

  2、做好检疫工作,落实查证验物制度,做到出厂两章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验讫滚花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做好检疫记录台账,严把动物及其产品进出检疫关口。

  3、监督动物屠宰场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按照要求进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

  5、制度健全。包括:检疫申报制度、消毒制度、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同步检疫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

  6、记录完整。包括:检疫申报记录、疫情报告记录、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记录、同步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及报告记录、耳标及产地检疫证明回收。

  7、检疫工作室张贴法律法规、检疫管理制度、检疫程序、岗位责任制、投诉电话,悬挂执法标志。

  二、定点屠宰场的责任:

  1、动物屠宰场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具备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防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3、制度健全。包括: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隔离观察制度、“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制度。

  4、记录完整。包括:消毒记录、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记录、待宰急宰记录、动物隔离观察记录、同步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自检及报告记录。

  5、按照规定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并做好登记、存档。

  6、按规定和要求对屠宰场所进行定期消毒。

  7、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记录。

  8、场内设置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办公室、休息室,检疫工作室。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监管单位和动物屠宰场各一份,一份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存档。

  监 管 单 位: 代表签字:

  动物屠宰厂(场):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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