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租房业主,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政府《关于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要求,为确保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我承诺:
一、将按照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出租房消防安全设施配备上,做到室内电气线路采用PVC塑料套管保护;房间隔断和厨房灶具使用处的隔墙采用不燃材料;安排灶具统一集中使用点;每层配备一只2公斤以上的ABC干粉灭火器;三层以上的楼房每层设有第二疏散楼梯或设有连通隔壁的阳台,并保持畅通;三层以上建筑(含三层)每层配备安全逃生绳和应急照明灯,并不封堵房间窗户;自觉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房屋租赁登记。
二、对出租房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定期维护各类消防设施,如在检查中发现承租人防火措施不到位的,立即要求其整改,并报告政府专职管理人员。
三、制订好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管理工作,并积极配合镇政府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如果上述部分条件尚未达到的,我将根据《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要求,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整改期满后,如若达不到整改要求,我将自动停止租赁行为。
今后若因本人对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改或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发生火灾事故,本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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