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镇(场)、街道对20xx-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回报如下。
一. 核查户数
20xx年40户,20xx年80户,20xx年60户,20xx年105 户,20xx年46户,20xx年89户。共计420户。
二. 查出问题
(一)重复领取1户。
姓名:高X科,于X村,20xx年享受10000元,20xx年享受6000元。说明情况及处理结果:纪委已查处。
(二)冒领0户。
(三)经商办企业0户
(四)财政供养人员0户。
(五)不是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享受2万元或0.6万元1户。
姓名:于X山,温X村,20xx年享受20000元。
说明情况及处理结果:本人残疾证当年上报未及时批下来,现已办好。
(六)领款人与申请人不一致0户。
(七)改造后面积大于150平方米0户。
三.追回资金0元。
四.处理人员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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