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因业务需求,向乙方订购纯银饰品,纯银项链5000条,每条约重18克;纯银手镯600对,每对约重35克;纯银戒指10000个,每个约重5克;纯银吊坠30000个,每个约重6克;纯银碗器500套,每套约重90克;纯银茶具400套,每套约重650克;纯银筷子600双,每双约重45克。详见下表:
二、乙方在签订合同起,须在一个月内完成甲方所订购的产品。
三、甲方在签订合同起预付壹拾万元定金。
四、付款方式:甲方验货完毕须一次性付清所有订购的纯银货款所指定的工行帐户。
开户行:工行莆田分行南门支行 户名:
帐号: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