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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学校教学共同体实施方案

2020-11-19 来源:爱go旅游网

  一、活动时间

  3月—4月

  二、评选对象

  学院全体在校在册学生

  三、评选项目

  1、学习之星:[勤学智慧之星]

  2、励志之星:[自强励志之星]

  3、技能之星:[专业竞技之星]

  4、干部之星:[率先垂范之星]

  5、志愿之星:[志愿服务之星]

  6、风尚之星:[道德风尚之星]

  7、创业之星:[创业图强之星]

  8、创新之星:[科技创新之星]

  9、实践之星:[社会实践之星]

  10、文体之星:[文体争先之星]

  四、总体要求及评选标准

  (附件1)

  五、组织机构

  学院“十佳之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六、活动程序

  评选活动分宣传、评选和总结表彰共三个阶段。

  (一)宣传阶段(3月29日-4月04日)

  1、下发书面评选通知,公布评选办法。

  2、通过学院微博、人人、张贴海报、主题班会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3、学院学生科接受学生咨询,解释评选活动相关事项。

  (二)评选阶段(4月上旬—4月中旬)

  1、个人申请

  有意参加评选且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向学院提出参评申请,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院辅导员处,每人限报一项。申请材料包括:

  (1)“十佳之星”申请表(附件2)

  (2)20xx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

  (3)4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和个人生活照各一张,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2、学院初评

  学院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初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的`完整性,每项评选出候选人2-3名。

  3、学院复评

  (1)学院协助各候选人拍摄个人宣传VCR;

  (2)辅导员对候选人进行专门辅导,帮助候选人进一步完善事迹材料;

  (3)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举行评审大会,通过审查候选人事迹材料、个人演说、观看个人VCR等形式“十佳之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院“十佳之星”人选。

  (三)总结表彰阶段(4月底)

  1、召开表彰大会。

  2、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学院“十佳之星”的先进事迹。

  3、编印学院“十佳之星”事迹材料汇编。

  4、举行学院“十佳之星”的先进事迹报告会。

  七、工作要求

  1、学院评审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加评选活动。

  2、认真选拔,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优秀学生典型参加评选。

  3、各班围绕评选活动认真组织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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