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良好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宿舍统一由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整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安全、卫生等;
2.监督轮值人员对环境卫生的清理和维护;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及时上报;
4. 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二、管理制度:
1. 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每位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环境清洁。
2. 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修善,水、电、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3. 员工应自觉保持卫生间的卫生干净,讲究公德,便后冲厕,管理人员应加强巡视。
4. 确保宿舍卫生,被褥要放整齐,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内务管理及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衣物挂在指定区域。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不得放置寝室。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
6.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按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7. 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不法行为。电视、收音机使用时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8. 未经他人同意不得随意翻动他人物品,违者按照酒店相关制度处罚。 9. 不得随意损坏宿舍内的物品,违者按价赔偿。
10.宿舍人员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公司宿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长有权拒绝进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20元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1. 有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没有发现肇事人的,由宿舍人员均分承担赔偿金。
12. 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许大声喧哗,做到按时就寝,员工归寝后无论任何情况,员工一律不得留外人。
13.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床位。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4. 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5. 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被盗个人自负,严禁把门钥匙转交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
16. 洗浴时注意安全,正确使用热水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7.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管理人员检查。
18. 住宿人员不得私配、调换宿舍钥匙,如有特殊需求上报酒店管理部门,由酒店管理部门统一配置。
19. 请工程部与每月1日、15日协同宿舍管理人员对宿舍水电、设施设备、安全等进行检查、维护,如酒店部门在抽检中发现违规安全之类问题,将对其管理人、工程人员考核。
三、水、电的分配使用及规定:
1. 住宿人员住宿产生的相关水电费用由住宿人员统一平摊,具体费用划分由宿舍管理人员统计。
2. 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3. 淋浴的水、电用毕即关闭,换下衣物及垃圾不得丢弃于浴室。
四、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外,并呈报公酒店管理 部门议处:
1. 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管理者。
2. 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 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 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6. 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 有偷窃行为者。
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酒店管理部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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