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了一份《劳务外包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外包项目承包费用调整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自20xx年11月9日至20xx年11月15日,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外包费用标准为:白班为人民币___元(含税)/小时/人计算,晚班为人民币00元(含税)/小时/人计算。乙方服务质量不达标,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人员的工作进程扣除其当日费用单价。劳务人员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报酬、住宿、用餐、交通、保险、培训、福利、管理等,均由乙方向劳务人员支付。
二、协议存续期间,乙方需确保每班次提供人数为甲方每班次总需求的%,且到岗率高于提供人数的90%,若到岗率低于90%,则按双方约定扣除相应费用。
三、为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履行甲方在《劳务外包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期间的用工要求,乙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书:
1、保证金按甲乙双方约定,金额为人民币___元整,(大写:___)。
2、保证金从乙方20xx年10月劳务费用中支取。
3、保证金仅用于赔偿因乙方提供的人员不足情况下造成的甲方损失,如乙方在本协议期内未按约定提供人员,按100元/每人扣除保证金。
4、本协议结束30天内,甲方按协议约定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四、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涉及的,以原协议为准。
五、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乙方:
盖章(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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