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有限公司:
本人(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加入重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公司明确告知我:让我将本人的社保关系于入职当月20日前转至公司,公司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政策规定,为本人依法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但由于我个人原因(因我的(职称名称)证挂靠在 公司,本人社保现在由 公司缴纳,社保编号为: ),一直未将社保关系转至公司,导致公司不能为我正常参保。
基于本人个人原因,本人自愿放弃购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为明确责任,本人承诺:
1、因本人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而导致的一切责任,概由本人自行负责,与公司无任何关联;本人及本人家属日后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公司提出任何关于购买社保的要求、抗辩、控告、仲裁或诉讼。
2、本人与 公司只存在(职称名称)挂靠关系( 公司(职称名称)挂靠协议见附件1),不存在劳动关系( 公司出具的证明书见附件2),如因劳动关系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与公司无关。 本人对本承诺的风险特征已有了充分的理解,本承诺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被隐瞒、被欺诈或被胁迫的情况,本人不得以“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或“被隐瞒、被欺诈、被胁迫”为由要求撤销或宣布本承诺无效。
特此承诺!
附件:1、 公司(职称名称)挂靠协议
2、 公司证明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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