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市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绿色发展为中心,进一步加强生态创建、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20xx年我市境内3条主要水系水质状况优,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I~Ⅲ水质比例为97.5%;全市15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空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9.8%,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77.0%,二级达标天数比例为22.8%;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98.4%。
二、服务绿色发展有新作为
20xx年,全市共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632项(其中报告书类93项、报告表类299项、登记表类240项),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97项。对重点建设项目继续实施绿色通道,加强跟踪服务,先后为武夷新区旅游观光轨道交通项目、省道302浦城县城改线工程项目、横四线光泽县(十里铺至高田段)新建工程、南平西站西芹大桥工程等多个重大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为项目落地提速增效。向上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资金5826万元。为福建南平南丰电池有限公司等7家小微企业免收环保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费6.5万元。
三、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有效推进
根据省政府下达的“南平市20xx年度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南平市政府向各县(市、区)政府分别下达了20xx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对县(市、区)年度绩效管理内容(“环保目标任务完成率”占100分),考核权重从20xx年占比4%提高到10%。我局采现场检查、约谈、工作协调会等形式加强对各项指标任务进度进行监管督查,于年底进行自评,省政府下达我市20xx年度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共31个指标,共计100分,自评得分99.6分,较好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生态创建稳步推进
除延平区外,其他9个县(市、区)都获得省级生态县命名。邵武、武夷山、光泽、松溪4个县(市)申报国家级生态县,并通过环保部技术评估。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省上生态红线保护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反复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方案,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
五、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
(一)强力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狠抓减排责任落实,加强部门协调,充分挖潜,加大督查、调度、限期整改、约谈等措施,强力推进。预计今年年底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可以完成任务,结果待环保部及省上考核确定;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有110家企业完成初始排污权核定,已经收储NOx300吨、SO2270吨,有14家排污单位新增主要污染物指标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在排污权交易中获得。
(二)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市政府出台了《南平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南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年度实施方案》和《20xx年度南平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重点流域整治20个项目基本完成,完成投资1.6亿元。全市建成11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大部分能够稳定运行。工业园区污水设施,除南平工业园区和政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在建外,其他工业园区污水都实现集中处理。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持续推进,关闭和拆除生猪养殖场1828家,削减生猪存栏17.17万头。无绿标车限行区域进一步扩大,南平城无绿标车限行区域扩大到滨江路、滨江中路、中山路、八一路及以上路段为界范围区域。建阳、建瓯、顺昌、光泽和松溪等地都划定限行区域。全市注销淘汰黄标车3890辆,其中营运黄标车959辆,提前并超额完成了省上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率91%。全市10家机动车环检站18条检测线均已完成厂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标定,均与联通公司联网。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进,全市有27家企业通过验收,30家企业通过了评估。
(三)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辖区危废产生企业进行深度摸底排查,各级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实行“一企一档”,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我市已摸清产废企业188家,其中重点企业98家,并对辖区内48家产废和危废经营企业进行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
(四)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完成前三批3.12亿元示范项目建设基础上,今年我市又向国家和省上申请3个批次共7个项目,总投资5018万元。其中,第一批总投资1684万元,涉及延平区、建阳区、武夷山市、松溪县,受益人口27112人。第二批总投资1334万元,涉及顺昌县2个乡镇8个村,受益人口21316人。第三批总投资20xx万元,涉及邵武市3个乡镇13个村,受益人口23824人。
六、严格环境监管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环保法。新环保法出台后,我市积极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各级环保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印发小册子等形式,加强对环保系统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的新法培训。市环保局面向全市环保系统举办4个专题培训班,受训人员165人次,印发小册子2万份,并开展新法进社区、进企业街头宣传活动。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环境保护厅举办的环境法制培训班,为贯彻执行新法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二)实行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环保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市环保局网站公开环保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审批承诺时限及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情况,今年以来市环保局有139条行政许可信息在各种渠道进行公开。二是加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市环保局行政处罚案件17起,公开17份处罚决定书,公开率100%。三是推进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按照省厅通报我市存在问题,市环保局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对辖区内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情况逐一开展排查,对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不符合省上规范要求的7家企业进行约谈,逐个督促落实整改情况。
(三)推进环境执法网格化监管模式。我市积极推进环境执法监管网格化管理,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委发〔20xx〕46号)、《福建省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指导意见》(闽环保〔20xx〕17号)精神,20xx年10月,南平市综治办、南平市环保局印发了《关于将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纳入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内容的通知》(南综治办〔20xx〕10号),结合综治网格化管理模式,把监管对象进行属地划分,环境执法人员分工包干到片,监管任务明确到人,实现环境监管工作“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各县(市、区)综治办、环保局也相应制定了监管方案,共同推进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
(四)认真开展环境执法大检查。一是加强环境违法现场检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xx〕8号)文件精神,制定南平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于20xx年2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涉重金属企业等重污染企业、重点流域等敏感区域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违法建设项目清查等环保执法大检查。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073人次,检查企业1100家次,查出违法建设项目企业210家,违法排污企业146家,责令停产106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237家,关停取缔企业20家,取缔关闭“十五小”违法企业120多家。今年9-10月,在全市开展“清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对辖区竹木加工、造纸、化工、塑料制品生产、有色布料脱色加工、非法生皮加工、涉重金属排放等行业210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共查处问题企业120家次,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71家。二是认真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根据省政府和省环保厅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文件精神,我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积极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排查核实工作。市环保局于20xx年9月下发了《关于协助提供工业建设项目相关数据的函》,市发改委、经信、国土等部门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同时动员和指导企业主动申报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各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排查清理,汇总形成了本地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截止目前,我市共排查出未批先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647个、已批未验建成投产项目471个。三是全面清理环保“土政策”。根据省环保厅要求,南平市环保局于今年1月,向各县(市、区)政府发函,要求对辖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出台的限制、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全面摸底。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响应,认真开展“土政策”清理工作,并向南平市环保局反馈清理情况。截止今年6月,我市未发现有出台限制、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
(五)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一是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建立了高效、快捷的联动衔接机制,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南平市环境保护局、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环保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通知》,南平市环保局还与南平市检察院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暨深入推进“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南平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把环境违法刑事犯罪的案件纳入检察院执法监督平台,主动接受检察部门的监督。二是加大挂牌督办力度。20xx年以来,我市对邵武市福建兴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8家未批先建、冒黑烟、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等突出环境问题企业,分4批进行市级挂牌督办。加强省级挂牌督办的顺昌县瑞兴泡沫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整改工作的监管,截至目前,有1家企业已摘牌,有1家企业已向省厅申请摘牌,2家企业正在整改中。三是认真办理信访案件。今年以来,我市共受理“12369”投诉案件2696件,办结率100%。拓展微信举报平台建设,今年6月开通微信举报平台以来,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案件11件,办结6件,4件因投诉对象不明等原因不予受理。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全市环保系统立案253件,查处221件,查封扣押案件40起,责令限产停产18家,责令停产整改82家,实行按日计罚案件2件,处罚金额共计63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案件14起,涉及环境刑事犯罪司法移送6起。列入市级挂牌督办4批38家,省级挂牌督办19家。
(六)加强排污收费监管。20xx年,全市征收入库排污费2394.6万元,其中市本级征收548万元,与20xx年同期相比,全市征收入库排污费增加10.31%。从市环保局组织对县(市、区)排污费征收、核定等工作进行稽查情况看,我市排污费征收工作能够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遵循征收工作程序,依法开展排污申报核定,及时征缴入库,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实现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未发现排污费征收、减、免、缓审批环节存在违法、违规、越权行为。
七、环保投入进一步加大
全市20xx年环保投入金额13680.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2537.18万元,比增22.77%;中央、省级项目的配套资金落实金额3208.47万元,比计划配套资金增98.45万元;20xx年度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配套资金共2858.28万元。
八、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一)加强环保监控能力建设。全市已建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16座,水质自动监测站8座,全部实现监测数据上传。在建空气自动监测站7个座,水质自动监测站7座,计划今年底完成建设。按照省上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县(市、区)10个环境监管能力项目建设, 重点完善监测、监察、应急等仪器设备,计划投入3119.4万元,已完成投资1976.3万元。全市有28家国家重点污染源企业、12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11家市重点污染源企业实现自动监控,数据与省或市环保部门联网。15家水电站实现最小下泄流量自动监控,环保部门可以适时掌握各电站大坝下泄流量。邵武市环保局也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
(二)加强环保机构能力建设。经市委编办批准,20xx年2月,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中心加挂危险废物管理中心牌子,20xx年6月,新增设了市排污权储备与管理技术中心。全市环保机构人员编制有所增加,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新增行政、事业人员编制132名。全市11个环境监测站,除延平区外,其他10个监测站都完成标准化建设。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全市11个环境监察机构,有6个完成标准化建设。
九、加强绩效管理推进机关效能建议
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绩效考评工作,局机关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20xx]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环保工作实际,印发了《南平市环保局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工作、解决问题。
近年来,我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省委省政府和省环保厅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畜禽养殖污染仍较严重。延平区养殖超环境承载能力问题仍很突出,除南坪溪、杜溪外的其它支流未能有效整治,养殖污染直排问题仍较普遍。元月21日,市环境监测站对延平区5条小流域进行监测,水质为劣Ⅴ类。闽江流域干流南平段保持Ⅰ-Ⅱ类优质水比例的压力仍较大。建瓯市禁养区还有部分养殖场未关闭、拆除。
二是部分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建阳区麻沙镇污水处理厂在上次通报后有进展,但进度仍严重滞后。武夷山市二污进水深度低,出水不能稳定达标。南庄、松溪、光泽、建阳和浦城等城市污水厂进水浓度偏低。新建水厂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企业废水未收集处理。
三是南平工业园区高新区、江南区和政和经济开发区尚未实现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邵武金塘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1万吨/天,但现场督查发现日进水仅200吨左右。浦城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光泽工业园区尚无污水集中治理设施。
四是建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项目配套不到位。创冠环保(建阳)垃圾焚烧发电厂20xx年开始投入生产,日处理规模600吨,年产生垃圾焚烧飞灰2700吨。由于配套的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至今尚未开工建设,致使几年来的飞灰全部积压,截至20xx年1月,已积压12490吨。
五是荣华山产业组团和邵武化工园区危废处置配套设施建设缓慢。荣华山组团20xx年引进合成革项目,目前在园合成革企业17家,年产生精蒸馏残渣等危废约1500吨,但配套建设的危废处置中心项目(一期)自20xx年与政府签订协议以来,目前仅建成危废暂存库,主体工程刚开工,导致荣华山工业园区产生的精蒸馏残渣无法得到及时安全的处置,目前积压约985.5吨;邵武金塘工业园于20xx年6月开始建设,但化工园区配套建设的危废处置设施建设缓慢,20xx年9月才完成征地手续,10月通过项目环评,目前正在进行土地平整、设备采购等工作。
六是部分县(市、区)未完成。延平区、建阳区、建瓯市未完成黄标车淘汰年度任务,只分别淘汰229辆(任务241辆),45辆(任务51辆),134辆(任务172辆)。
七是光泽县圣农公司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民宅搬迁未虽已纳入中坊中心村建设规划,但至今无实质性进展。
八是延平区辖区竹子沤浆、塑料造粒、小型造纸等违法小企业取缔不彻底,有死灰复燃现象。
十、20xx年环保工作要点
20xx年,南平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绿色发展大局,认真贯彻党xx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环境监管,加强污染防治,加快生态市建设,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各项环保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坚守环保底线,落实简政放权
一是围绕绿色发展大局,落实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严控新上规模禽畜养殖项目审批,继续对规模禽畜养殖污染未完成治理的县(市、区)进行限批。二是按分级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能简则简、能放则放的原则,进一步简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依法下放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和验收权限。加强对县(市、区)环评管理人员培训和指导,规范环评市场管理。
(二)强力推进总量减排,有序推进排污权交易
一是落实南平市“节能减排综合试点城市”项目中环保部门负责的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年度国家责任书项目工作,完成20xx年减排目标任务:同20xx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减排14%,氨氮减排15.3%,二氧化硫减排13.9%,氮氧化物减排7.3%。二是继续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政策减排、管理减排,重点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和合成革、造纸、印染、化工等排放废水的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强城市、集镇污水处理。全面实施畜禽养殖业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认真执行项目限批、差别电价、一票否决等减排政策。加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提高减排设施监管水平,促进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三是在20xx年底前完成8大试点行业的现有工业排污单位、集中式水污染治理单位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工作。配合做好全省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筹备市级排污权储备与管理机构,构建市级排污权交易平台,开展排污权交易的信息提供、交易服务、业务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巩固提升环境质量
一是配合“河长制”,继续开展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养殖污染整治、工业(含建筑饰面石材行业)污染整治、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五个方面的整治。二是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是继续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四是继续组织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控制铅酸蓄电池和有色金属采选业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五是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强化放射源安全与防护。
(四)推动生态创建工作,助力美丽南平建设
一是配合市发改委推进市本级省级生态市建设。加大国家级生态县(市、区)创建力度,力争武夷山、邵武、光泽、松溪4个县(市)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市)考核验收,协调推进其余县(市、区)创建省级生态县。二是以农村环保机构、环保基础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等为考核重点,做好国家级生态镇村的考核验收和申报推荐。三是落实中央“以奖促治”政策,做好国家、省下达的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督促检查工作,配合住建部门加大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农业部门做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协同推进宜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四是开展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做好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优化空间结构,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五)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继续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医药制造企业和历年挂牌督办企业进行“回头看”;重点开展重污染企业、“十五小”企业、大气污染整治(包括黑烟专项整治)、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饮用水源地整治和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等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对符合“两高”司法解释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坚决予以移送。
(六)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根据环保部门职能提升和国家对环保监察、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重视加强各级环保部门机构建设,加强与当地编制部门沟通,适当增加环保部门行政、事业编制。二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办理、处置工作,不断强化信访维稳工作。落实信访路线图要求,努力化解信访积案。强化网络舆情监管,正确应对舆论热点,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妥善引导舆论导向。三是运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充分发挥“12369”、政风行风热线等载体的作用,进一步督促群众诉求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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