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男(女),xx年xx月xx日生于北京(如生于外地写外地省市),户口在东城胡同号,xx年参与工作现在当工人(或因原因无业,现在做临时工)。(说明:如系由外地户口来京、复员转业、本市农转业、刑满释放等情况,写清楚何年、由何地、根据何原因、经何部门批准来京的情况)。
我于xx年xx月与结婚,系原配夫妻(或不是原配夫妻、是初婚、是再婚)。(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生于xx年xx月xx日,户口在xx省xx市(县)xx乡(镇)xx村号(即投靠人户口本上的准备地址),为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并写清在外地的职业状况)。我们于xx年xx月xx日在xx医院生儿子(女儿)(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孩子的户口在为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现未上学(或在xx学校上xx年级、待业等实际状况)。(说明:生几个孩子均按上面叙述要求介绍,1980年以后生育二胎以上的,要讲清楚是否违反计划生育,即何原因发二胎准生证或被处罚处理的情况)。
因(指困难原因,包括何时来京,在京职业状况),我申请将xx户口迁到北京投靠我生活,望公安部门批准。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