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作为单位车辆维修定点单位,在定点维修服务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维修质量担保承诺
1、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2、本公司品牌的新车,整车质量保证期为2年或者6万公里。
3、更换的零配件(不含易损件),质量保证期为1年或者2万公里。
4、更换的易损零配件,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或者10000公里。易损件指滤清器、外观件、灯泡、控制开关按钮或旋钮、门拉手、制动片、离合器、橡胶件(雨刮片质量保证期为1个月或者1000公里)、轮胎、玻璃。
5、执行交通部20xx年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机动车维修实行峻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6、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计算。
二、维修费用优惠承诺
1、应及时提供20xx年—20xx年度漳州市直、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中标报价表,供送修单位查询。
2、自觉遵守价格优惠和质量保修期承诺,维修工时优惠,中标品牌车不高于20xx年—20xx年度漳州市直、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中标价80%;非中标品牌车不高于本公司报价标准的80%。
3、维修时,重在修理,以节省支出,确需更换零配件时,使用合格产品或正品。维修零配件的材料费中标品牌车不高于20xx年—20xx年度漳州市直、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中标价90%;非中标品牌车不高于本公司报价标准的90%。
三、服务承诺
1、实行公开、透明、合理的价格制度,绝不虚报项目配件,使用正厂配件。
2、提供快速专业保养服务,对预约车辆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上工位维修,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3、主动保养提醒、免费代办年检、保险代理等一条龙服务。
4、提供24小时外出援助服务,漳州市区(龙文区、芗城区)范围内免收施救费及拖车费,应客户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接送车服务。
5、每季度提供一次免费的检测服务和相关养护。
6、建立车辆详细的.维修档案,提供日常免费保养和技术咨询服务,确保车辆具有良好的状况。本承诺书自我方签定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