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学校教育管理,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形成竞争向上的氛围,充分体现管理的人文性和科学性。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泰政办〔20xx〕164号文件和泰顺县教育局泰教人〔20xx〕2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适当拉开档次,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办法科学、规范、简约,考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3、坚持“考核结果与教职工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教师代表)
四、考核的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正式工作人员,其他借调、停薪人员、长期请假老师、代课教师不参加考核分配。
五、考核项目及金额比例
(每月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每月德能勤绩支出)÷人数=每人月平均数
(年度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余额–年末德能勤绩支出)÷人数=每人年剩余平均数
1、德每学期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方面综合评价,对每个教师进行评价,分A、B、C三档,分别得200、150、100元。
如有违反以下规定之一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①违规乱收费;
②违反计划生育;
③以盈利为目的,强迫、动员、暗示本校(班)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或“带教”;
④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⑤造成家长冲击学校,经查确系教师方错误;
⑥在校园内发生不团结现象,给学校造成影响;
⑦受上级通报批评;
⑧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⑨由于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
⑩上班期间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上课期间随意离开课堂、接电话。(学校领导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他急电除外)
2、能
(1)每月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常规“五个三”进行量化评比,每组按A占25%、B占50%、C占25%不同等第,分别得80元、60元、40元。
(2)教研活动:根据材料上交、公开课、活动参与进行分类。
①材料:根据规定上交,每份10元。
②公开课:学校积极鼓励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执教国家、省、市、县、学区、学校、年段公开课、研讨课、示范课、观摩课、交流课,奖金分别为500、300、200、100、80、50、30元。(要求提供公开课的教案、图片,县级及以上的还要提供文件或证书。同一教学内容多级展示的,取最高奖项。)
③活动参与:根据规定参加,每次10元。
(3)教学成果奖:见附件1《阳雅镇中心校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
扣发项目:教参考资料、教学仪器、图书,在规定时间内没上交的,照价扣相应的金额。
3、勤
(1)出勤奖:每月发放标准200元,主要包括每日出勤、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升旗仪式、非班主任自修跟班、学校大型活动(包括校会)等。
缺勤扣发标准:
①事假每天40元;
②病假每天20元;
③丧假:指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假期4天,每天20元,超出4天部分按事假论。
婚假:7天,每天20元,超出7天部分按事假论。
长期病假、妊娠假、产假、哺乳假,70%部分按教育局文件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只享受德、能部分(占30%),不享受勤、绩部分。
④旷课1节40元,旷工1天80元;
⑤迟到、早退每次5元;
⑥学校各类大型活动无故缺席的每次40元;
⑦各种会议、升旗缺席每次10元;
⑧私自调课每次双方各10元,(原则上不调课,特殊情况须经教导处批准,仅限当天调);
⑨专业职管人员上班期间无故不在岗,经发现40元。
(2)、值日(周)、加班
①值日、值周每天40元。
②非班主任早自修跟班,每天5元。
③学校因工作需要安排教职工加班每天(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算加班)50元。
④因学校工作需要辅导学生每次20元,以活动方案和辅导纪录为依据,经学校考核组审核发放。学生外出参赛带队老师每次补贴100元。
⑤抗台每天白天80元,夜班100元。
扣发标准:
①值日(周)以签到和记录为准:未尽职责,无记录或记录不真实不齐全、无巡视、无签到视作没有值日(周),不享受津贴;
②值日(周)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
③因值日(周)者未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给学校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
(3)代课金:学校因工作需要安排教师代课,按每节10元发放,期末、竞赛命卷每份100元,监考每场按30元计算,改卷每次40元。到县城改卷津贴由教育局支付,不列入此项。
(4)岗位津贴:教研组长、年段长每月60元。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岗位津贴。
4、绩
教学成绩,按期末县教师发展中心统一测试(或学校统一考试)为准:从其任教学科在全县B类学校(或本校)同年段平均分差距、提高分、任教统测科目等方面去考核
(1)平均分
①全县统考学科以全县(B类)学校的总平均分为基准,高于基准分0、1~2分,得100元;2、1~4分,得150元;4、0分以上(不包括4分),得200元。(执教相同年段多个班级同一学科的,按其任教若干个班级的总平均分计算。)
②校内统考学科以年段班级间的平均分相比,以最低平均分为基准分,高于基准分0、1~2分,得100元;2、1~4分,得150元;4、0分以上(不包括4分),得200元。(执教相同年段多个班级同一学科的,按其任教若干个班级的总平均分计算。)
③只有一人执教整年段英语、科学学科的,因无法比较,由学校考核组酌情考核,但奖金不得超出200元。
(2)提高
①全县统考学科按县教师发展中心提供的增值分三档计算,分别得100、150、200元。
②全县统考没有提供增值分数据的和校内统考的以上学期所任班级的相应学科成绩前20%人数比例比较,每提高0、1~3%,得50元;3、1~6、0%,得100元;6、0%分以上(不包括6、0%),得150元。
③以上学期所任班级的相应学科成绩后20%人数比例比较,每减少0、1~3%,得50元;3、1~6、0%,得100元;6、0%分以上(不包括6、0%),得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