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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借阅管理制度[][修改版] 篇5

2024-07-18 来源:爱go旅游网

  病案借阅制度

  一、本院医生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凡翻阅病案、应在病案室进行,未经允许不得带出室外。

  二、本院各级医师均可查阅病案。实习、进修医师原则上不允许借阅,须经医教科主任签字并办理手续。

  三、因临床教学和科研等工作需要,借阅10份以下的,病案人员可当场提借。如需大批量(最多不能超过30份)应当分批提借。

  四、用于专题讨论或死亡讨论的`病案须经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同意及办理方可借出。

  五、非直接从事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人员不得借阅。

  六、病案借阅期限为两周,若不及时归还,不得再借阅其他病案。

  七、病案到期不归还,由病案管理人员通知本人两次,如不及时归还,从超过期限第三天起,每份病案每天扣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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