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紧紧围绕集团制订的年度目标和任务,在食品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按照法务年初拟订的年度计划,积极有效的开展法务工作,力求做好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及时总结规范等一系列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自入职食品公司法务部以来,在食品公司领导鼎力支持下,在公司领导关心帮领下,对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经营业绩、发展状况、部门组织、人事组成等相关业务都很快得到熟悉。法务部业务范围、职务职责也很快得到落实,业务交接、衔接顺利进行。现将本部门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好合同审核工作,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截止日前,通过流程及其他方式食品公司各部门移交法务起草或审核的合同,法务部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作出审核修订,对合同条款作出了修改,使其逐步规范、合理、合法。在合同审核及拟草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1、合同主体资格审查不严格。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因此集团及下属公司在签订合同中,对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能独立承担责任的分公司、个人组织等单位和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予签订经济合同。业务部门是合同谈判的主体,在签订合同前应首先审查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以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法律问题。签订合同后,承办部门应做好监督对方合同履行情况。为了减少因签订合同产生的风险:首先,搞好尽职调查,明晰合同主体身份,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查合同相对方是订立合同的基础要求。订立合同之前要尽可能多的了解对方资信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未年检、是否假执照、单位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是否与其所言相符、是否有皮包公司的迹象、是否有濒临破产或经营状况日益恶化的迹象、是否有信誉欠佳、中介人牵线搭桥、是否有高额回扣引诱、是否有劣迹或商业丑闻等,不可轻信电话、传真或亲友的言辞。同时订立合同时须确认经办人的身份和资格,防止出现无权代理、越权代理等容易不被代理人追认的情形。
2、合同文字不严谨,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能靠明晰的合同文字。就目前合同审核过程来看,一些合同内容表述不清楚,容易产生歧义现象仍有发生,要规定合同文字。
3、合同条款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一些合同签订后会出现补充协议、签证等情形,从而对原合同做了实质的变更,也使合同签订失去原有意义,大大降低了原合同的对双方的约束力。签订补充协议的合同应做到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冲突。
4、合同条款不公平,存在霸王条款。在合同审核中发现一些合同版本为对方当事人提供,从而造成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大都仅从自身利益出发,未充分考虑我方利益,甚至某些条款对我方要求苛刻,而对合同拟订方却没有明确的义务及违约责任的相关约定。因此类合同不存在违法,仅存在商务风险,法务也仅能做相关的法律风险提示。建议业务部门在开展业务的同时,根据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自身实际所处的谈判地位加强对合同商务风险的评估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权益。
5、存在合同采用格式合同或者合同式范文本签订时,文本中常有“其他”或空格。承办部分往往签订此类合同时,忽略对此空格处批注,如果签订合同中,要注意在这些“其他”项或空格处没有内容的话,应写上“无”或相同意思的表示。千万不能空着,最好也不好划一道“---”,以防被人填上内容,以防止因此类条款导致合同风险发生。
二、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确保各部分重大项目顺利开展
法务对于食品公司重大合同项目,积极为公司重大合同项目提供法律专业支持,提供了法律意见,告知了法律风险,确保公司重大合同项目依法推进,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对于公司面临疑难法律问题及时作出法律意见书,配合承办部门做好相关合同谈判,拟写和修改对外函件;下一步,对于公司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积极与外部法律顾问联系,协助顾问单位就某疑难问题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今后努力为人事部门就劳动用工风险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于公司涉诉劳动仲裁,积极组织证据,准备出庭,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做好诉讼案件跟踪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对于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目前以向胶南市经侦大队报案,法务部配合经侦大队组织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经侦大队目前正在办理立案手续。上述案件提醒我们,应进一步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营风险意识。公司的职能部分对于员工应加强管理,在检查、调查过程中发现员工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违法犯罪、侵吞公司财产行为时,应立即予以制止,与公司法务部门联系,对其教育批评,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四、做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公司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管理是现在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管理是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检查、考核、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妥善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维护合同主体合法权益,保证合同目标顺利实现。合同签订,要严重按照公司合同审批流程表,签订后要做到合同及时入档。
五、做好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
作为一家集团化多领域跨地区的现代化企业,在当今民主与法治意识日渐深入人心的时代潮流下,重视法律在公司日常业务中的作用,用法律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越发显得至为重要。为提高员工工作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公司应邀请法学专家对人事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与公司人事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其他劳动法律法规及人事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公司法务结合自身工作的实践经验,对公司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就基本法律概念、订立合同中应注意的事项及发生争议时解决的方式等,组织相关部门学习《合同法》,培训学习相关了合同法律基础知识。通过法律知识培训,公司员工不仅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而且能有效的解决了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结合在法务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发现在公司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管理人员对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高,有的虽有法律防范意识,但鉴于风险防范程序繁琐,不愿予以完善。
2、职能部门部分管理人员保留证据意识不强,如已发函但却因未保留快递底单,无从查询是否送达。
3、业务部门部分管理人员法律基本知识缺乏,对合同条款的专业性术语不能正确理解。
4、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子公司的合同签订的真实情况及履约情况进行后续的跟踪,制约法务对合同管理。
5、部分单位的用工风险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展望20xx年,法务部将继续在公司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一如既往的积极开展法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与集团所属公司的沟通与协调,努力做好合同评审及部分合同的拟订工作,协助外聘律师办理诉讼案件,为集团及下属公司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