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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是否为遗嘱的一种形式?

2024-07-29 来源:爱go旅游网

遗赠与遗嘱不同,但都需遵守有效条件。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国家或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明确表示接受,而遗嘱继承人则无需。受遗赠人需从遗嘱执行人处领取财产,而遗嘱继承人可直接参与分配。遗赠并非遗嘱的一种,只是像遗嘱一样,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这两者都必须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生效。但是两者存在以下区别:

1. 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主体范围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的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的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不能是国家或集体。

2. 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明确的接受表示。遗嘱继承人无需作出明确的接受表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若未放弃继承,则视为接受继承。

3. 受遗赠人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而遗嘱继承人则可直接参与遗产分配并取得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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